學者盧倩儀因公視節目而將自己的聲音放大了,她卻也對公視不滿意,在媒體上撰文,說自己言論被公視「喀嚓!」了。(圖片取自公視主題之夜 SHOW臉書專頁)
公視一檔節目請了台灣「反戰聲明」發起人之一的盧學者(盧倩儀)做嘉賓。這個節目播出後,劣評如潮。大部分評論(包括筆者在內)不但批評盧學者的主張,更批評公視罔顧社會利益,為追求收視而邀請爭議人士如盧學者上節目,令她得以再次宣傳自己的「反戰」理論,變相成為其理論的「大喇叭」。這些批評意見,又反過來被一些人批評「打壓言論自由」、「違反言論自由」。
想不到,盧學者明明自己的聲音被放大了,卻也對公視不滿意。她在媒體上撰文,說自己言論被公視「喀嚓!」了,批評公視通過剪輯扭曲其言論,屬於「言論的審查與箝制」,「與其說公視在促進對話倒不如說它在灌輸並強化教條」。
這幾類涉及「言論自由」的批評意見,通通都無法成立。
包括筆者在內的批評意見,無論是對盧學者論點的反駁,還是對公視的「罔顧社會利益」的批評意見,都屬於正常的輿論批評的範圍。這些批評意見沒有法律效力,既不能「封殺」盧學者,對公視也不具備強制性。就筆者所看到的批評意見中,甚至連呼籲「罷看公視」的也沒有。顯然,那些包括筆者在內的對盧學者和公視的批評意見,和「打壓言論自由」毫無關係。
包括筆者在內的對公視的批評意見,其核心觀點在於「公視不應該放大盧學者言論」,這個觀點本身也沒有違反「言論自由」的原則。其邏輯線在筆者的文章中已有闡述。這裡簡要地總結一下。
1)盧學者等人的意見在此前已被眾多媒體刊登,自己開了記者發佈會,開了臉書專頁,還和一個叫「平行政府」的自媒體合作宣傳,當時是廣為人知,也被詳細討論過,而且被相當徹底地駁斥過了。他們的言論自由從來沒有被妨礙。
2)在經過論戰之後,盧學者等人的意見不被大眾接受,淪為小眾的自娛自樂的圍爐取暖。這不是「打壓言論自由」的結果,而是觀點不正確,邏輯不過關,事實不夠硬,而被公眾唾棄的結果。
3)公視作為公帑支持的公營機構,行事須符合公眾利益的要求,要比商業機構大得多。公視不應該再提供渠道,給這些早已被公眾唾棄的意見二次發聲。正如公營電視的科普節目不應該讓「地平理論家」和地理學家辯論,不應該邀請「神創論者」和進化生物學家辯論等一樣。
這裡要更詳細分析的是,盧學者抱怨公視「審查與箝制」自己的言論,也是毫無道理的。
對台灣電視台的節目製作流程,筆者不太熟悉。但剛好在盧學者臉書上,有一段比較中肯的留言,這裡抄錄一下。
「坦白說,電視談話節目因時間限制,勢必無法讓來賓完整闡述,剪接也在所難免,一如報刊編輯也常會刪節來稿。但這麼刪節後,容易出現的效果,是再現的立場『更鮮明而難以週全』,有點像是把果汁弄成濃縮果汁那樣。更極致的就是新聞報導,只能剪一兩句話。因此在此時代要想完整呈現觀點,只能自己撰文或當自媒體。不過把來賓引述Mearsheimer 的話,當成來賓說詞做成梗圖,那真的是很犯規的做法。」
在這個基礎上,筆者再補充幾點。
首先,公視把盧學者引述米爾斯海默針對烏克蘭的話製作為大圖傳播,以致公眾認為是她本人針對台灣的原創話語;在播出版本中,也把「引述米爾斯海默」的部分刪去了。對此,盧學者非常生氣。
正如上述留言所說,確實是「很犯規」。在圖中,至少應該加上「——米爾斯海默」,讓人了解這是盧學者在節目中引述的話。這即為盧學者惹來「抄襲」嫌疑,又確實錯置了情景,非常不應該。
然而,從盧的整個發言來看,公視基本呈現了盧的觀點。盧學者自己是完全認同這句話的。很簡單,如果不認同,那麼又何必引述呢?更何況,在盧學者自己給出來的上下文中,她在引用此話之後,她也沒有說「這句話不太適用於台灣」,沒有把烏克蘭和台灣的情況做出辨析區分。在她的邏輯線,完全是「既然烏克蘭是這樣,那麼台灣同樣也這樣」。
可見,公視的大圖(或許還包括剪輯)雖然是「犯規」了,但並沒有歪曲盧的論點。
其次,盧學者還認為,公視「咔嚓」了自己很多精妙的言論。筆者逐一看了這些言論,認為公視刪除的並非沒有道理。
不但正如上述留言所言,「電視談話節目因時間限制,勢必無法讓來賓完整闡述」,最重要的是,這個電視節目當天的論題是「如何和獨裁者談判」。然而,盧學者大談特談的又被「咔嚓」的,絕大部分不是反美論,就是「軍工復合體背後煽動戰爭」的陰謀論。顯而易見,這是「文不對題」。這些發言和節目主題,有一絲關係嗎?導演要剪短節目,不剪這些和主題無關的言論,剪什麼?
最後,事實上盧學者被剪掉的言論,至少犯下三大錯誤。電視台剪掉了,反而讓盧學者得宜,沒有「出醜於他人前」。
被「咔嚓」言論犯下的三大錯誤是:事實性錯誤,邏輯性錯誤,肉眼可見的雙重標準。
盧學者為反駁「北約是防禦性組織」,舉例「伊拉克並沒有惹他們,也沒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但美國說『有!』就打了。」。
這個就是徹頭徹尾的事實錯誤。因為北約根本沒有參與推翻薩德姆的伊拉克戰爭。不錯,有幾個歐洲國家支持美國派兵參戰,但都是以「個別國家」名義,並非「北約」。北約大批國家沒有參與,甚至反對。這和阿富汗戰爭中,北約組織引用北約第五條(基於聯合國憲章的「集體自衛權」而集體武裝反擊)的情況,完全不同。作為所謂「專長研究歐洲政治」的學者,犯下這種事實錯誤,真令人汗顏。
盧學者抱怨被「咔嚓」的另一段話:「『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後,如果不是備戰八年提高軍事能力,整個烏克蘭早就在一星期內被俄羅斯消滅了』的說法似是而非,它隱藏了俄羅斯採取行動之前西方在烏克蘭與境內極右民族主義者及新納粹合作透過廣場事件煽動政變的那段重要歷史,忽略了俄羅斯對烏政策一再朝越來越接近戰爭的方向調整其實是對西方不斷升高的挑釁動作的一種回應。」
這就是個犯下眾多邏輯錯誤的例子。
1)那段「如果不備戰,就會一星期被滅」的話,根本不是什麼「似是而非」,而是全世界都承認的真實可能。
2)「如果不備戰就會被滅」所強調的是「備戰」的重要性,它和盧學者下一句說什麼「隱藏了煽動政變的重要歷史、俄國是對西方挑釁的回應」所強調的「戰爭的責任性」根本不是一回事,完全構成不了邏輯上的對立關係,根本不應該拿來對比,屬於邏輯思維不清。
3)無論按什麼政治標準,「廣場事件」那種群眾運動從下而上推翻政府的行為(值得指出的是,亞努科維奇是自己突然跑掉放棄總統職責的),都不是什麼「政變」而是「革命」。連中共都承認這是「顏色革命」,從名字上就屬於「革命」的一種。盧學者說這是「政變」,就像說法國大革命是政變,巴黎公社是政變一樣可笑。這屬於邏輯的定義混亂。
4)盧學者說「尋求獨立自治的烏東俄語區人民長年所遭受的來自烏克蘭極右民族主義、新納粹以及西方所扶持的政府的歧視迫害可謂慘絕人寰」。這裡的所謂不討論是否有所謂「慘絕人寰的歧視迫害」。就算有,那些「迫害」都發生在兩個「共和國」「尋求獨立自治」之後,即廣場革命時,兩個「共和國」宣布「獨立」之前,並沒有所謂「慘絕人寰的歧視迫害」之事。這是對調了時間線,犯下倒果為因的錯誤。
又比如,盧學者另一段被「咔嚓」的發言:「西方拿明斯克協定欺騙普丁,表面上要讓烏克蘭內戰畫下句點,背地裡卻從一開頭就沒打算執行,反而將烏克蘭武裝到牙齒誘發俄烏戰爭。從梅克爾、歐盟、北約到澤倫斯基都已經承認明斯克是騙局,因此『騙子』這個標籤更該貼在西方政客身上;事實上戰前種種跡象顯示普丁反而才是冀求和平、希望走外交途徑的一方。」
這段一面咬牙切齒地指責「西方才是騙子」,一面讚揚「普丁反而才是冀求和平的一方」的論調,筆者以為中文世界只有中共喉舌才會這樣說。
我們不去仔細分辨「誰是騙子」的問題。但如果稍微不那麼一面倒地為普丁說話,至少應該會提,如果說「西方用明斯克協定欺騙普丁」,那麼同樣標準也可以(甚至更應該)認為「普丁用明斯克協定欺騙西方和烏克蘭」。
因為明斯克協定的核心,是兩個所謂「共和國」要結束武裝叛亂和取消「獨立」,重新受烏克蘭中央政府管轄。可是,這八年只是普丁的緩兵之計,普丁和兩個「共和國」一步步地走上了武裝分裂烏克蘭的道路,不但沒有取消「獨立」,就連舉行協議中的民主選舉也不肯舉行。我們甚至有理由質問,普丁怕什麼?是怕真民主投票不會選出普丁喜歡的人嗎?
可見,雖然未必是電視台導演的本意,客觀效果上,倒是為盧學者遮羞了。盧學者不感激,反而抱怨,豈非以怨報德?
順便說一句,筆者以上的舉出的事例和論證,在筆者有關烏克蘭戰爭的專著《帝國解體與自由的堡壘:烏克蘭抗俄戰爭的歷史源起、地緣政治與正義之辯》中都有詳細論述。媒體刊文有字數限制,不能盡錄。盧學者如果有疑問或要反駁,請務必先參考書中的論述。
※作者為旅美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