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涉嫌和10多人,藉由漁船走私640公斤的安非他命入境,市價恐超過10億元。(取自顏旭懋臉書)
民進黨籍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涉嫌和10多人,組成跨國走私毒品集團,藉由漁船走私640公斤的安非他命入境,市價恐超過10億元,經屏東地檢署調查後發現顏疑為集團金主,更主導全案,因此起訴對他起訴。一審顏遭判無期徒刑;上訴到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後今天(12日)宣判,仍維持無期徒刑判決。
根據起訴書,經黃姓友人牽線,顏旭懋涉提供上千萬元修船資金給陳耀華、莊啟義,2人分別為「祥湧6號」漁船船東和「漁百財9號」船長,走私安非他命入境,團伙原定由「祥湧6號」作掩護,「漁百財9號」負責運送,但因「漁百財9號」來不及完成修繕,改由「祥湧6號」做接運,並由莊啟義擔任船長。此案在4月29日遭屏東地檢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
顏旭懋坦承,指示莊啟義駕駛「祥湧6號」開往東沙島東南方90浬處海域,運送38袋用麻布袋裝的安非他命,總共重約640公斤,並在隔月間運抵鹽埔漁港,顏旭懋還親自到高雄付清尾款,才將貨品全部帶走,隨後在裝運過程中,因發生毒品多到塞不下小客車的烏龍,引起安檢所人員注意才被破獲,經警方調查,已有500多公斤的安毒流入市面。
屏東地方法院一審今年4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顏旭懋無期徒刑,陳、莊兩人無期徒刑,同案被告洪凱祥等6人,判處6年2月至13年半不等徒刑;但陳等人不服上訴,二審今天(12日)宣判,陳改判徒刑17年半,莊仍處無期徒刑,其餘洪等6人判處6年2月至12年半不等徒刑,仍可上訴,顏旭懋則是維持原判,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