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因質疑總統蔡英文學位有問題,向教育部調閱資料遭拒,提起行政訴訟被駁回。(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台灣大學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質疑總統蔡英文的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法學博士學位有問題,向教育部調閱相關資料時,被依「機密封存30年」為由拒絕,賀德芬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封存處分,並要求國家賠償1000萬元,最高行政法院今天(19日)駁回賀德芬上訴,確定敗訴。
賀德芬質疑蔡英文總統未取得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法學博士學位,便向教育部調閱蔡英文在政大任職的人事檔案,但教育部稱是機密資料,將封存至2049年,保密期間視為國家絕對機密拒絕調閱。賀德芬不服,向行政院提訴願遭駁,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列為機密的處分。
一審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教育部已在訴訟程序進行期間,將賀德芬要求教育部提供蔡英文的履歷及學位證書部分,送達賀德芬收受,,賀德芬的請求事實上已滿足,賀德芬無理由再請求權利保護。
此外,蔡英文的送審論文著作,已經在教師送審程序終結後,連同服務證書返還蔡英文自行保有,賀德芬請求的論文實際上不屬於教育部保存的政府資訊或檔案,因此無理由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公開。
法官也指出,賀德芬要求教育部說明核定蔡英文學術檔案為機密的理由、依據,但《國家機密保護法》之中,並沒有法條規定人民可以請求機密核定機關說明核定機密的條件、理由,因此賀德芬此部分請求也駁回。
至於賀德芬要求國賠1000萬元方面,雖然賀德芬主張是因為教育部拒絕提供蔡英文學術檔案,導致她赴英國聘當地律師追查花費1000萬元,但相關花費並無提出任何證據,無從調查真偽,也無從認定其中的因果關係。因此法官認為,賀德芬無理由求償。最後認定,賀德芬訴求應全部駁回。賀德芬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