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7日召開第一次同婚專案小組會議,宣布各部會將檢討498個相關法令,如長照、刑事訴訟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等,盼先行放寬給同性伴侶適用。(攝影:李隆揆)
大法官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後,同性婚姻法制化迫在眉睫。行政院7日召開第一次同婚專案小組會議,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會後表示,新增新竹、苗栗等6縣市開放同婚註記,7月再開放跨區註記。另外也宣布各部會將檢討498個相關法令,如長照、刑事訴訟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等,放寬給同性伴侶適用。
「家屬」定義納入同性伴侶
面對大法官宣告《民法》違憲,行政院快馬加鞭投入同性婚姻法制化的工作。陳美伶7日上午召開跨部會「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討論同性婚姻法制化事宜。陳美伶會後表示,在同性婚姻尚未法制化之前,會將部分法規中的「家屬」定義也納入同性伴侶,如家庭照顧假、簽署手術同意書、監所會面等,開放對同性伴侶實施。
另外,面對同婚立法前的空窗期,陳美伶強調,目前還有498個法令尚未納入同性伴侶保障,行政院將建議各部會在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意旨下,為了保障同性結合的雙方當事人權益,在不涉及第三人權益部分,將檢討後先行放寬同性伴侶適用,例如長照法、刑事訴訟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等法律。
其他5縣市7月開放跨區查詢、註記同婚
在新增同性伴侶註記的縣市的方面,陳美伶7日指出,除了先前已開放的台北市、高雄市等11個縣市,確定新增新竹市、苗栗縣、南投縣、屏東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6縣市受理同性伴侶註記,全國累計達17縣市可辦理同性伴侶註記。
而全台剩下尚未開放同性伴侶註的花蓮縣、台東縣、雲林縣、基隆市、澎湖縣,陳美伶強調,內政部將協調鄰近縣市辦理跨區註記,預計7月將可跨區查詢、註記同婚。
將設立討論區 凝聚細節共識
另外,陳美伶說,為使社會大眾就此議題能充分表達意見,下週起將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設立討論區,提出希望凝聚社會共識的題目,讓民眾表達看法。
對於待討論的議題,陳美伶舉例,同性婚姻的合法年齡,目前同性伴侶註記,各縣市都是規定滿20歲以上,但是現行異性婚姻中,男性滿18歲、女性滿16歲,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即可結婚,未來同性婚姻可以幾歲結婚,希望能透過討論得到社會共識。(畢翔/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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