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判蘇建和無罪!前法官助北韓轉賣無煙煤獲罪 律師資格遭停職10個月

上報快訊/高陸 2023年11月02日 12:54:00
前高等法院法官、律師江國華因協助北韓載送無煙煤至越南被判刑,遭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職務10個月。(圖片摘自網路)

前高等法院法官、律師江國華因協助北韓載送無煙煤至越南被判刑,遭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職務10個月。(圖片摘自網路)

曾改判蘇建和3死囚無罪的前高等法院法官、律師江國華,因協助北韓載送4萬噸無煙煤轉賣越南台商,遭台北地院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刑1年、緩刑5年,律師懲戒委員會日前也依照《律師法》規定,決議停止江執行職務10個月。

 

69歲的江國華擔任過台北地院、高雄高分院及高院法官兼書記官長,在高院法官期間,曾審理汐止吳銘漢夫妻命案再審,最後判蘇建和等3死囚無罪且當庭釋放,引發社會兩極看法。

 

根據台北地檢署調查,江國華擔任黑航律控負責人期間,與擔任律岡聯合企業負責人的兒子江衡,於2017年無視聯合國安理會對北韓制裁禁令,兩度透過中國人士租用貨輪,至北韓南浦港口接運4萬多噸無煙煤(近台幣千萬),還涉嫌偽造航行日誌,購入不實產地證明,並關閉衛星定位,將煤礦運至越南錦普港,轉賣越南中塑經理呂盈達。

 

北檢偵查後依偽造私文書等罪嫌起訴江國華父子,高院2020年依2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江國華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並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0萬元確定。由於江國華目前仍具律師資格,法院判刑定讞後,律師懲戒委員會依《律師法》規定,認有懲戒必要,決議將他停止執行職務10月,江若不服仍可提出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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