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案調查報告出爐 監委點出網路詐騙、電商個資外洩嚴重請政院督促改進

上報快訊/賴婕羽 2023年11月06日 20:48:00
監察院通過調查「國人遭洗錢囚虐犯罪」(「台版柬埔寨/青埔寨」案)調查報告。圖為監委葉大華。(王侑聖攝)

監察院通過調查「國人遭洗錢囚虐犯罪」(「台版柬埔寨/青埔寨」案)調查報告。圖為監委葉大華。(王侑聖攝)

由於國人遭詐騙至柬埔寨打工事件頻傳,監察院今天(6日)調查報告,點出電商個資外洩嚴重、虛擬通貨成洗錢管道、通訊軟體成為犯罪工具等偵辦困境迄無有效改善對策,促請行政院應督導所屬機關落實及研提有效防制方法,另就中央及地方政府未整合提供被害人支持,要求檢討改進。

 

監察院今天就國人遭詐騙集團洗錢囚虐犯罪案件,提出調查報告,點出「電商個資外洩嚴重」、「虛擬通貨成為洗錢管道」、「通訊軟體成為犯罪工具」等偵辦困境無有效改善對策。

 

監院指出,國內警方去年起破獲「假求職、真詐騙」集團,驚見諸多國人經由社群網站或手機簡訊等徵才訊息,被詐騙集團先以高薪條件誘騙金融帳戶,民眾抵達指定地點後,隨即被扣留個人證件與存摺,受到囚禁及虐待,甚至有人不幸被棄屍(台版柬埔寨案)。

 

監察院今就國人遭詐騙集團洗錢囚虐犯罪案件,提出調查報告。(王侑聖攝)

 

今年10月通過調查報告,對於電商個資外洩嚴重、虛擬通貨成為洗錢管道、通訊軟體成為犯罪工具等偵辦困境迄無有效改善對策,以及中央和地方未整合提供被害人完整的服務,監委促請行政院應督導所屬機關檢討「提供弱勢被害人完整的支持服務」、「投資廣告適度立法管制」、「課予出租房屋之業主、仲介、管理人合理通報義務」、「建立失蹤人口與異常金融服務的勾稽平台」等四大事項。

 

另外,根據監委葉大華、紀惠容調查報告指出,該類詐騙囚禁案並非單一偶發的個案,據刑事局統計,截至今年7月31日警方破獲164件類似案件,陸續救出497名被囚禁的被害人,顯示詐欺犯罪越趨殘暴,洗錢囚虐犯罪有方興未艾趨勢。

 

 

根據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就調查報告指出,該類詐騙囚禁案並非單一偶發個案。據刑事局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警方破獲164件類似案件,陸續救出497名被囚禁的被害人。(王侑聖攝)

 

其中,全案偵辦警方偵案執行面上遇到4點問題,第一、詐欺犯罪集團及黑幫如涉私刑拘禁,以人口質押重罪究辦,但查獲164案中僅10案以重罪移送。

 

第二、強化房屋出租者、房仲管理人通報機制部分,無法律強制力,僅能責由管區員警柔性建立「友善通報網」;第三、社群網路標榜「高薪輕鬆賺錢」等徵才及投資廣告貼文,欠缺即時下架機制的法源依據,難追身份;第四、掌握失蹤人口及異常金融服務部分,有待警政與金融機構建立勾稽平台。

 

監委提到\\指出,本案僅由移民署主責「國人遭囚虐洗錢保護專案」及訂頒工作指引,各機關認為若被害人「非重傷」或「非人口販運」,無需協助及提供服務,導致497名被囚虐的被害人,僅75人認定為犯罪被害人,僅轉介地方政府社福單位14人,輔導就業2人,財團法人犯罪保護協會及各地分會也僅受理17案,顯示中央機關未整合協調相關服務資源,地方機關未落實保護措施。

 

此外,國內網路詐騙越趨嚴重。監委表示,檢警雖與臉書建立通報下架機制,但整體成效有限,鑑於我國並無單一的數位服務法律,現階段對網路有害行為或犯罪是由各法令主管機關依職權,採分散式立法處理,顯得顯得零落。

 

然而,《就業服務法》雖規定不得為不實之求職廣告或揭示,但對網路平台業者吳無要求下架及課責的法源依據,行政院和勞動部應修法增訂投資廣告採實名制及下架機制的作法,對網路異常求職、販賣帳戶及招攬車手等訊息,研議適度立法管制。

 

面對民宅拘禁問題,監院報告指出,現行法令僅課以旅宿業者及特定場所業者,於知悉不法行為時的通報義務,為防杜詐騙集團流竄民宅設置機房、囚禁被害人,行政院應指示權責機關研議課予出租房屋的業主、仲介或管理人合理通報義務的可行性。

 

監委也認為,監院調查期間,金管會與警政署雖已協調建立查詢作業,將警示帳戶失蹤人口列為重大刑案,但至今未建立失蹤人口與異常金融服務的勾稽平台,目前警察機關若要查詢失蹤人口申辦金融服務,仍須函文銀行在7日內查復,金融機關若茶失蹤人口,也須自行至警政署網站查詢公開資訊,對於救援被害人及偵辦時效的掌握仍嫌不足,應積極建立相關平台,落實審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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