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檢察官因涉嫌性騷擾女大生,被移送懲戒法院。示意圖。(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台北地檢署一名陳姓檢察官,日前騎腳踏車返家時,與一名女大生發生擦撞,他表明不要賠償、也沒報警,但卻對女大生說:「所以我沒有要跟你要錢,你跟我做愛就好…要不要?」等語,事後不僅遭女大生提出性騷擾申訴,監察院也認為他重斲傷司法形象,同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
監察院昨天(14日)表示,陳姓檢察官今填5月間與一名女大生發生車禍事故,雙方並未報警,在討論賠償時,陳姓檢察官卻突然表示:「你跟我做愛就好…要不要?」、「對…所以我沒有要跟你拿錢,你跟我做愛」,「你如果願意跟我做愛,你就不用給我錢,那我也不管你到底有沒有18…」等語。
監委也提及,陳姓檢察官事後坦承對他的指控,雖然他強調當天是因為情緒不佳才會有如此發言,但已違反檢查官倫理規範,陳男身為司法人員,卻已含有性或性意涵的語言騷擾對方,實不可取,監院審查會本月9日也通過彈劾案。
北檢則表示,此案發生後已迅速調查,分別函送北市社會局及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評鑑委員會本月初調查後,也認為該名檢查官涉案情節重大,決議移付懲戒法院。而攝回據部分,陳姓檢察官已與女大生和解,對方也撤告。
陳姓檢察官則解釋,事發當天他因加班而身心疲勞,加上趕著回家接小孩,在與女大生發生車禍後,雙方對於和解又沒有共識,才會一時因情緒做出不當的發言,他也強調絕對無意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