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三星集團會長李在鎔,涉及集團旗下公司不當合併、會計造假等案,遭檢方求處5年徒刑。(美聯社)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7日對三星集團不當合併、會計造假兩案進行一審判決前的最後一次庭審,檢方要求對三星會長李在鎔處以5年有期徒刑,以及5億韓元罰金,但李在鎔對前述控訴一概否認。
韓聯社指出,李在鎔等人曾涉嫌在三星集團旗下第一毛織(Cheil Industries Inc)、三星物產(Samsung C&T)兩家企業合併過程中,刻意哄抬第一毛織股價、並壓低三星物產股價,藉此達成其自身利益,違反市場機制。
除了涉嫌操縱旗下公司股價之外,李在鎔也涉嫌於2015年時,擅自改變集團旗下三星生物製劑公司的會計處理標準,將公司市值誇大4.5兆韓元,因此連同前案被檢方起訴。
除此之外,南韓檢方也指出,三星集團屢次出現試圖非法轉移旗下公司經營權的情形,凸顯出集團主要股東為了追求利益,不惜觸犯法律的情形,強調該行為已影響到國家競爭力,對於三星是南韓最大民營企業,卻無視社會成本與責任的態度表達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