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笠就「毒酒案」致蔣中正的專案報告。(照片由作者提供)
「金陵毒酒案」亦稱「南京毒酒案」,指78年前(1939年6月10日)發生在日本駐南京總領事館的一起震驚中外的投毒斃敵事件。彼時日領館為歡迎日本外務次長清水來華設宴招待,邀請了在南京的幾乎所有日偽高官,軍統組織潛伏在日領館的特工實施投毒,「於觥籌交錯間毒倒一片」。
此事當時民國政府諱莫如深,媒體報導也撲朔迷離,事隔半個多世紀方有當事者陸續出面回憶澄清。但即便最直接的當事人(如直接投毒者),也因顧忌政治因素或個人影響,對事件的描述多有變化反復,如從上世紀90年代的「民間抗日說」逐步過渡到本世紀初的「軍統策劃說」。就以「軍統策劃說」而論,當事人之間也就事件經過存有分歧。而且,既已統一到「軍統策劃說」這樣的官方行為,兩岸所有公開報導(特別是臺灣媒體的報導,如臺灣《中央日報》、《中外雜誌》等)卻從未引用過任何官方文書做證,卻也奇怪。
筆者曾于2010年就此事件展開調查,先後採訪了散居于南京、開封、北京、攀枝花(四川)、深圳等地的大陸全部主要當事人的後人(多已年屆耄耋),並查閱民國史料最豐富的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和南京圖書館民國文獻室以及當年報導此事的日、偽、民間、國共兩黨報紙,基本再現了事件原委,可惜也未能找到官方關於此事的隻言片語。後將事件經過、其中疑點及當事人命運寫成2萬多字文章刊於《深圳特區報》,其中1萬餘字被《中國報告文學》雜誌轉載。但缺乏官方背書仍是硬傷,所以當時有影片製作人提議拍記錄片,我卻堅持等待新的發現。
這個發現姍姍來遲,但還是來了。今年2月,筆者專程赴台,沉浸于「國史館」和「中研院」的檔案館及郭廷以圖書館汗牛充棟的歷史資料中,其中僅「國史館」抗戰資料的目錄就有200多頁,涉及1970多個一級卷宗。儘管現臺灣當局對大陸和港澳人士查閱上述資料做出嚴苛的限制,很多資料需由臺灣人提出申請,「檢視」通過後方可查閱,但筆者還是在有限的開放區域找到了多個關鍵證據,也從「戴公遺墨」卷宗「組織類」第三卷看到戴笠于1939年向蔣中正彙報中提到的「在淪陷地區加強行動與破壞,以摧毀傀儡組織與制裁重要漢奸」的行動方針,此可視為「金陵毒酒案」的官方政策背景。
第一個關鍵證據來自「蔣中正『總統』文物」中的「軍事」類涉及軍統的第四卷,時段是1938年12月25日-1939年10月16日。卷內找到戴笠手書的《戴笠呈蔣中正毒殺及制裁敵姦情形》,系向蔣彙報軍統「京滬區」(「京」指南京)1939年10月前的地下斃敵工作。報告提到:「錢新民(京滬區區長,當時尚未叛變)一面作制裁陳逆(疑為汪偽「內政部長」陳群)之準備,但彼時離南京敵領館毒殺案未久,我京區負責人潛伏浦鎮附近辦理善後。」(原文無標點,為筆者所加)。這證明了戴笠對「金陵毒酒案」不僅知情,且批准了南京區執行。文中的「京區負責人」應指直接策劃指揮此事的軍統京滬區副區長尚振聲。尚于1941年謀刺汪精衛事泄被捕而堅貞不屈,翌年1月被日偽殺害於上海。文中所說在南京郊區的浦口鎮潛伏善後,也與筆者2010年文章中關於當事人先潛逃浦口、六合暫避的描述吻合。
第二個關鍵證據更加詳細,是戴笠就「毒酒案」向蔣中正的專案報告,雖非戴手書,文末卻有戴笠「謹呈 校座 生笠」6個大字簽名。報告落款日期為28年(1939年)6月14日,「毒酒案」發生後第四天。這是筆者迄今所見有關此案最詳盡的官方文書,全文如下:
「京區黃蘊明乘南京敵偽各重要人員在敵領官邸宴會時實施毒殺一案,於昨日呈報在卷(這一文件估計埋沒於需‘申請檢視’類,筆者遍查不遇)。茲據黃蘊明文辰電稱,當時除敵山田司令官及其副參謀長鈴木少將與陳群等三人未到及敵領新崛公一臨時因事未到派領事書記船山代表外,余均到宴。當經按照預定計劃進行毒殺。事後據偵查員戈崇孝報告,彼於真辰親見船山斃命。並據偽京市府秘書長孫叔榮雲,高逆冠吾(偽南京市長——筆者注)亦已斃命,但戈尚未親見其屍身。其餘各敵偽重要人員,傳聞中毒者甚多,惟因地方嚴守秘密,尚未查明生死實情。現南京搜查極嚴,秩序混亂,職區各工作人員因環境惡劣已有一部平安出城,暫行潛伏近郊活動,余尚留京偵查。本案之結果,謹先電呈,詳情續報等語。除已電令多方設法詳查結果電複,以便核發獎金並飭切囑全體工作人員注意行動外……」
原文也無標點,系筆者所加。文末行文似未結束,便見戴笠簽名,有點怪異。據上下文推測,該文只是個階段性報告,並非全部總結,此前也應有更詳細報告,但也可以澄清過去一些模糊甚至錯誤的表述。例如,山田(「華中派遣軍」司令)、鈴木(副參謀長)、陳群(汪偽「內政部長」)雖獲邀請卻並未到宴;被毒死的船山當晚身負重任,系代表總領事堀公一主持宴會,絕非僅是個「書記員」;堀公一臨時因故缺席,而非兩岸相關文章中「堀公一以主人身份致歡迎詞」——致辭者是船山。事後證明,高冠吾並未「斃命」,但中毒較重是事實。同樣較重的還有汪偽「立法院長」溫宗堯,如1939年6月18日的重慶《中央日報》可見「溫逆」「中毒甚深仍昏迷不醒生命垂危」的新聞。而被毒死的還有一位日本外交官:宮下書記員,此報告尚未提及。另有疑問是,報告中提到的無論黃蘊明還是戈崇孝,在所有當事人回憶中均未提及,史料更無記載,疑是化名。
根據這份報告,後面應當有關於此事件更加詳盡的蓋棺定論式總結,「以便核發獎金」,論功行賞。可惜事涉特工內務,可能較為敏感而未解密,或雖解密卻只向臺灣申請者開放,筆者無法查閱相關檔案。乞希臺灣有興趣之方家,就便挖掘,早日將其公諸於眾,以使這件抗日舊案得以完整存於歷史。
※作者為深圳大學傳播學院特聘教授、原《深圳日報》(Shenzhen Daily)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