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正草案針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各立委提案將放寬適用年齡至6歲達成共識。(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22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從5歲放寬到6歲,而對於扣除額的加碼內容因版本繁多,將交由黨團協商。
本次《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針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目前納稅人5歲以下子女每人每年可扣除12萬元,據財政部資料顯示,2021年度綜所稅約54萬戶列報幼兒扣除額。
各立委在年齡部分達成共識,提案將放寬適用年齡至6歲,但對於扣除額的加碼內容,則有持有不同意見,部分委員認為,扣除額可維持12萬元、15萬元等金額,或是自第2名子女開始,扣除金額累進增加50%,但此部分未達共識,因此送院會前朝野協商。
此外,由於營業稅收增加,因此明年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編列160.5億元,較今年的125億元增加35.5億元,立委未刪減獎金支出,僅刪業務費、委辦費等共200萬元通過。財政部規畫指出,原則上會增加雲端發票專屬獎,以吸引更多消費者改用雲端發票,減少紙張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