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乃麟對蔡男提告,獲判賠30萬元。(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藝人徐乃麟在2015年為了幫陳姓好友的忙,將內湖1戶豪宅賣給對方,讓對方能夠籌到錢應急,不料陳男公司內的一名蔡姓幹部,卻對外指稱徐用「假賣屋真詐財」的手法誆騙8000萬元,徐乃麟因此怒告加重誹謗,一審判蔡男4個月徒刑,目前二審審理中;而徐也連帶民事求償1000萬元,法官判蔡要賠30萬元,可上訴。
全案源自徐乃麟的陳姓友人在2015年時因開設的公司需要籌措資金,徐決定將將自己名下的豪宅「米蘭苑」1戶豪宅以6900萬元賣給對方,讓對方得以增貸二胎,因陳男信用不足,於是將豪宅登記在陳男公司內的蔡姓幹部名下,由蔡男用豪宅辦裡貸款。
不過隔年陳男的又出現資金問題,而蔡男也無力繳交第2期的購屋款向,因此與徐乃麟協議解除買賣契約,將豪宅又過戶給徐。不過蔡男卻在2019年向周刊爆料指徐乃麟盜用證件抵押豪宅、「假賣屋真詐財」獲8000萬等行為,並對徐乃麟提告詐欺、背信等罪。徐乃麟不滿遭蔡男誣指,於是也對他提告加重誹謗。
法官審理時,查出蔡男僅是掛名,從頭到尾沒出過錢,徐乃麟還幫忙支付房貸和利息,且蔡親牽了借據、設定抵押、買賣解除、歸還豪宅等契約文件,應對證個過程都知情,卻還用爆料的方式讓徐乃麟的操守、人品和名譽受損,還捏造徐乃麟積欠管理費、稅金共350萬元,以審判蔡男4個月徒刑,易科罰金12萬元,目前此案已上訴二審。
而民事求償的部分,徐乃麟原本要求蔡男與另一名曹女須賠償1000萬元,不過法官審酌後,判蔡賠償30萬元、曹女免賠,可上訴。另外蔡男也涉誣告遭徐提告,遭判刑5個月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