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家樂福昨天(3日)清晨失火,原因是3名男子玩火,檢方諭令3人均以2萬元交保。(取自記者爆料網)
桃園市中壢家樂福昨天(3日)清晨失火,原因竟是3名男子在地下一樓賣場噴殺蟲劑點火釀災,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已涉《刑法》失火燒毀他人所有物品罪,諭令3人均以2萬元交保候傳,但僅有黃男籌出錢交保,郭、周2人因籌不出保金,被改以限制住居後釋回。
位於桃園中壢的家樂福中原店因為發生火警,建物冒出大量濃煙,據調查,火警起因為郭姓男子(20歲)在同行友人黃姓(20歲)、周姓(24歲)男子慫恿下,用打火機以賣場商品殺蟲劑噴灑助燃而引發火警,警方逮捕3人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賣場失火加上消防4小時灌救噴水,造成大批商品毀損及建物燻黑,地下車場停放的車輛泡水,賣場、餐廳、門市均因此宣布暫停營業,損失慘重,3男 恐將面臨天價賠償。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郭姓男子(20歲)與同行黃姓(20歲)、周姓(24歲)等3人均涉《刑法》175條第3款失火燒毀他人所有物品罪,但因罪刑為僅處拘役之輕罪,因此,諭令3人均以2萬元交保候傳,最後黃男籌出錢交保,郭、周2人因籌不出保金,被改以限制住居後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