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主委發生衝突,竟到屋頂投放老鼠藥。示意圖。(取自freepik)
新北一名洪男因社區車位問題,與社區楊姓主委衝突,洪男心生不滿,把老鼠藥倒入楊家使用的水塔,導致楊家產生中毒過敏反應,事後裝設監視器才抓到欲二度下藥的洪男。楊男夫妻提告求償300萬元,新北地院判賠2人各20萬元。
檢警指出,洪男先前因社區車位問題,找上社區主委楊男溝通不成,於2020年8月初,洪男拿具抗凝血劑作用可能造成急性中毒的老鼠藥,偷放入楊男一家6口頂樓私人水塔內,導致楊男兩夫妻產生過敏反應。
事後,社區主委楊氏夫妻發現水有異味,於是,上頂樓水塔查看後,赫然發現水塔內有藍綠色懸浮物體,之後趕緊報警處理,警方蒐證採樣送驗後,確認藍綠色懸浮物含有滅鼠藥成分。
由於,楊男懷疑有人故意投放毒物到自家的水塔內,於是,在頂樓加裝監視器。
2020年8月30日下午1點41分,洪男企圖再度到楊家頂樓水塔下藥,但因發現水塔蓋子上鎖無法投藥。楊妻從監視器畫面,驚見有人出現在水塔附近,立即上樓攔阻,洪男看到有人上樓,立即想往樓下,並倒出寶特瓶內液體。
楊妻隨即報警處理後,警方到防火巷內採取藍綠色糊狀物送驗,確認有滅鼠藥成分,洪男遭移送後起訴。
法官一、二審審理後,認為洪男將依《傷害人之健康罪》判處洪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但楊姓夫妻又再提民事求償,同時,楊男兩夫妻主張,洪男行為導致2人身體發生紅腫發癢過敏反應,留有身體累積毒性發作的陰影,加上,洪男迄今無悔意,故向惡鄰洪男求償300萬元。
對此,洪男則是辯稱,自己是一時失慮,想教訓楊男,才將寶特瓶裝入花草用的肥料,故意讓他拉點肚子,若誤食滅鼠藥,主要中毒症狀會出現流鼻血、咳血等,重症者會大量出血,食用後24小時開始作用,48至72小時才到達作用頂點,與對方身體搔癢症狀不同,強調中毒這些都和他無關。
新北地院民庭法官,依據刑事判決內容認為,楊姓夫妻主張內容為真,且有農委會函文指出,滅鼠藥中毒反應的臨床症狀亦包括過敏,因此,認定洪男投藥行為與身體發癢行為有因果關係,判洪男須賠夫妻倆各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