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知名紙雕師蔣嘉凱疫情期間持刀刺死超商店員,原被一審判死,近日二審改判無期徒刑。(資料照片/取自議員黃崇真臉書)
桃園知名紙雕師蔣嘉凱在2021年疫情期間,到超商消費時被蔡姓店員規勸戴口罩,事後心生不滿,竟持彎刀回頭找店員,並連刺13刀致死。蔣事後辯稱服藥緣故,不記得行兇原因及過程,經醫院鑑識一審遭判死刑,但高院今天(7日)二審認為蔣男犯案時辨識能力減低,予以減刑,改判無期徒刑。
這起殺人案發生在2021年11月21日凌晨,41歲紙雕師蔣嘉凱到桃園龜山一家超商消費,當時正逢疫情,29歲的蔡姓店員便勸導戴口罩才能結帳,蔣男配戴口罩返回超商後,竟將口罩甩向蔡男,雙方發生口角爭執,蔣男心生不滿,回家變裝後又返回超商,示意蔡男到超商外談判,結果蔣拿出預藏的彎刀往蔡心臟13刀後致死。
蔣於一審時表示,由於長期服用憂鬱藥物、FM2,完全記不得案發過程,也無法理解自己為何會殺人。不過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精神科司法精神醫學鑑定團隊鑑定後指出,蔣男智力、判斷力與認知功能皆在正常範圍內,精神疾病診斷不致影響蔣男生活功能,一審法院認定蔣男犯罪時仍具有行為辨識能力,因此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該案近日進入高院二審,蔣男稱當天有吃藥,真的不知道出去幹了什麼,「不知道為什麼要用毀自己一生的方式殺死一個人」,在庭上向家屬道歉,表示自己願意一命還一命,希望法院盡快執行死刑。不過高院今天認為,蔣犯案時確實因服藥導致辨識能力降低,依刑法第19條第2項規定減刑,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