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因不滿周玉蔻稱自己介入李忠庭婚姻憤而提告,北檢認定周玉蔻有查證獲不起訴。(合成照片/資料照)
媒體人周玉蔻去年11月在臉書爆料,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反對新竹市長高虹安與助理李忠庭交往,是因李男「當時有老婆」,讓高虹安憤而向周提出誹謗、妨害名譽、意圖使人不當選等告訴。北檢今天(7日)認定,周爆料前有向2位消息來源查證,且證人曾向郭董的貼身助理求證,今將周不起訴。
高虹安中午隨即在臉書發文,連對被不實言論遭攻擊,甚至有無辜當事人親友遭到波及表達沈痛抗議,直指檢方處分草率不負責任,將與律師討論,以其他司法途徑捍衛自身權益。
此事件源於當時的國民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在去年11月26日地方九合一大選選舉前,指控高虹安聘用男友當公費助理,周玉蔻因此順著此話題,在個人臉書上發文指出,媒體人邱明玉曾在《辣新聞152》節目中說,「郭董反對高虹安與李忠庭助理男女朋友關係往來的理由,是『人家當時有老婆』」引發選民關注。
對此,高虹安不到2小時立即發文回擊,她認為周玉蔻對她構成加重誹謗罪,嚴重傷害名譽,並決定向周玉蔻提出告訴,希望釐清真相。
高虹安提告時指出,自己在2018年3月認識郭台銘、同年5月加入鴻海集團認識李忠庭,但李忠庭早在2015年就和前妻離婚,澄清自己並無介入婚姻。
檢方後續調閱戶籍資料,發現李忠庭的確於2015年離婚,但因周玉蔻不認有誹謗犯意,周更強調,消息來源是資深新聞工作者邱明玉和徐嶔煌,且有向鴻海的相關人進行採訪與查證。
邱明玉則稱,李忠庭進入鴻海時,曾在人事資料表填上「已婚」,即使李忠庭後續辦理離婚,也沒有更動當初填寫的人事資料,因此郭台銘調閱資料後,才會反對高虹安、李忠庭兩人交往。邱明玉還說,自己曾向郭台銘貼身助理求證,但也不知道李忠庭當時已經離婚。
檢方認為,周玉蔻所述並非全為事實,但本起事件不涉及私德,且與公共利益有關,最終認定周玉蔻並無觸犯《刑法》誹謗、《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的主觀犯意,處分不起訴周玉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