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趁畫室上課時猥褻9名女童高達308次,造成受害人身心受創。示意圖。(取自freepik)
台南一名畫室老師在教學時強迫9名女童胸部或下體,甚至逼迫學生摸他的性器官,累計高達308次,由於案發當下女童均未滿14歲。陳男經鑑定患有戀童症,考量再犯風險高,遭台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
台南市社會局隨後也發出公告,公布狼師及畫室的名字,因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於今年2月15日公告負責人姓名;教育局亦召開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認定負責人陳進清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負責人及教職員工,並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重罰25萬元。
判決書指出,開設畫室的陳姓男師,於2011年至2023年2月間,在教學時陸續性騷擾9名女童,包括撫摸學生胸部、大腿、下體,更強拉女童拉手臂碰觸自身性器,受害女童在案發當下因年紀尚幼,不敢聲張求救。
法院審理時,一名受害女童在2020年至今年2月,遭陳男猥褻次數高達114次;另一名女童被侵犯後因為害怕都會躲進廁所,看見廁所牆角的蜘蛛也不敢尖叫,如今女童已成年,在庭上自訴每回看到蜘蛛都會想到不勘往事,不只怕蜘蛛,也對異性相當恐懼。
庭上也有不少家長痛訴,「家長未虧待老師,他卻做出這樣的事,造成孩子一輩子的痛。」另一名家長哭訴女兒會閃躲大人的擁抱接觸,「國中後就再也沒抱過女兒了」,請求法官陳男從重量刑。
台南地院囑託嘉南療養院鑑定陳男精神狀況,認定其患有戀童症,但法官指出,戀童症非精神障礙也非心智缺陷,足夠辨識自身行為是否違法,認為陳男有高再犯風險,應及早治療。
法院最終審酌陳男對被害人及家庭造成無法抹滅的傷痛,嚴重影響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依陳男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共308次,分別各處3年6月,最終判處合併執行8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隨後也發出新聞稿說明,該案於今年1月6日接獲通報後,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警察局及教育局等立即啟動跨局處合作機制,社會局於第一時間指派社工聯繫家長及學童,同時主動聯繫警察局婦幼隊及台南地檢署啟動一站式司法程序並由檢察官進行偵辦。
社會局調查認定負責人陳進清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已於今年2月15日公告負責人姓名;教育局亦召開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認定負責人陳進清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負責人及教職員工,並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重罰25萬元。
社會局說,除指派社工關懷外,教育局於獲悉後,學校也立即啟動校內關懷機制,由學校輔導教師列案進行輔導,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亦持續列管追蹤學校輔導情形,目前學生在校學習及生活適應狀況正常,未來仍會持續提供心理支持與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