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聞社孔姓中校遭中國情報單位金錢利誘代為發展組織,遭桃檢依貪污、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取自桃園地檢署臉書)
國防部軍聞社孔姓中校遭中國情報單位金錢利誘代為發展組織,免費招待現役、退役軍官境外旅遊,提供中國情報單位接觸,所幸遭接觸之軍官都因故未成行,使其發展組織未能得逞。桃檢今天(11日)偵結,依貪污、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沒收不法所得美金1萬1700元及人民幣6萬元,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指出,金門縣安全旅行社邵姓負責人共諜案去年2月被破獲後,意外發現孔姓中校也參與其中,經長期縝密蒐證,發動數波搜索,得知孔姓中校自2006年起,遭中國情報單位以金錢利誘吸收代為發展組織。
檢方表示,被告即利用其時任現役軍人之機會,接觸我國現役、退役軍官,免費招待境外旅遊,誘使軍官出國,提供中國情報單位接觸、吸收軍官之機會,所幸遭接觸之軍官均未應允或因故未成行,使其發展組織未能得逞,且經辦案團隊及時查獲,以免國家安全有所破口。
檢方調查,孔姓中校遭境外敵對勢力吸收,收受賄賂,為敵情報單位發展組織達10餘年之久,其不法行為使軍中同袍蒙受質疑,更置國家安全於危險狀態。
檢方指出,雖然孔姓中校坦認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符合減刑之要件,但危害國安之行為仍不宜輕縱,認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已於近日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沒收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