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今天三讀通過,國防部表示,軍事迷拍攝戰機起降之行為,如未危害軍事機敏安全,非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禁止範圍。(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立法院會今天(18日)天上午三讀通過《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該條文明定,未經軍事機關許可,在營區外從事測量、錄影、攝影、描繪、記述或其他偵察行為,足生損害於軍事營區安全,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國防部隨即發布新聞稿說明,軍事迷拍攝戰機起降之行為,如未危害軍事機敏安全,非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禁止範圍。國防部對於禁止之行為,將明確公告並持續宣導,避免民眾誤觸法令。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後,國防部發布新聞稿表示,這可為國軍營區安全維護工作,建立明確法律依據,確保國防安全及民眾權益。國防部對於法案審議期間,立法院各委員及行政院與相關部會之指導、協助,深表感謝。
有關審議期間各界關切疑慮及可能之誤解,國防部說明如後:
一、國軍未來於營區外實施演訓,若有可能與民眾活動範圍重疊,將事先會商相關機關,明確公告管制範圍及時間,期將影響降至最低。
二、軍事迷拍攝戰機起降之行為,如未危害軍事機敏安全,非本條例禁止範圍。對於禁止之行為,將明確公告並持續宣導,避免民眾誤觸法令。
國防部指出,後續將依條例授權,訂定7項法規命令、辦理4項公告,並落實教育訓練,報請行政院核定條例施行日期,送交立法院備查,俾利條例執行順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