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格爾(左圖)與富商陳坤保「約泡」,一審時,法院判決曾女需賠償正宮岳啟儒(圖右)30萬元。(合成照片/取自曾格爾粉專、資料照片)
登山網紅曾格爾去年遭爆與已婚富商過夜、泡湯,遭正宮岳啟儒提告並求償200萬元,一審時,陳坤保也承認,與曾格爾有肢體上親密接觸,有觸碰曾的腰部及胸部,曾順勢碰到他的生殖器。一審判曾女應賠償30萬元。
不過,曾女不認當小三提上訴,高等法院今天(19日)首度開庭,曾格爾落淚堅稱,絕對沒有和陳坤保發生不當關係,還說自己「一輩子都在爬山」,卻因此案遭受冤屈。
全案源於2022年8月,曾格爾被控與有婦之夫的陳坤保,相約到三二行館泡湯、住宿,且有「互相碰觸身體私密部位之親密行為」,遭到正宮岳啟儒提告並求償200萬元。一審時,陳坤保也承認,與曾格爾有肢體上親密接觸,有觸碰曾的腰部及胸部,而曾也順勢碰到他的生殖器那邊。
本次開庭正宮岳啟儒並未現身,僅委託律師代理,而她的律師表示,曾格爾確實和陳坤保入住知名「三二行館」,2人也密集傳訊息對話,破壞岳啟儒配偶權。
庭訊時,法官要求曾格爾陳述自己的生活,如她的工作、經濟來源等等,但曾格爾卻回,「單身」,法官接著說明是詢問她的經濟狀況,曾格爾則回答,「勉持」,於是法官進一步詢問收入來源是什麼,曾格爾回應,「父母資助。」
接著法官問及曾格爾上訴的理由,曾女的律師表示,雖然曾女接受陳坤保邀約,前往三二行館住宿,但2人沒有發生不當關係。這時曾格爾立馬糾正律師的說法,說是「有被邀約,沒有住宿」,並強調2人僅有在公開場合吃飯。
曾格爾更是在法庭上落淚,向法官強調,自己一輩子都在登山,現在卻要承受這樣的委屈。離開法庭時,也忍不住哽咽,強調自己為登山付出時間、金錢,爭取榮耀,希望司法能還給她清白。
但曾格爾辯稱沒有在三二行館過夜,她父親也證稱8月30日凌晨12點5分時,看見女兒回家進門,她還喊了聲,「爸爸」然後才進去房間。但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定曾女與陳男確實於去年8月29日在三二行館泡湯、住宿,且互相碰觸身體私密部位,因此判曾女要賠償正宮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