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雞排妹將拍寫真時穿過的衣物拍賣,被網友狠酸「無恥」,鄭不滿提告後雄檢偵結不起訴。(合成畫面/翻攝自雞排妹臉書)
網紅雞排妹(鄭采勻)去年結婚後宣布封奶退出寫真界,將拍寫真時穿過的25件衣物拍賣作公益,卻被網友狠酸「無恥」、「臭雞排」,她憤而提告公然侮辱。高雄地檢署偵結認定3名網友言論屬於適當評論,予以不起訴。
雞排妹去年推出10週年紀念寫真書,同時宣布退出寫真界,將當時拍攝所穿的衣物出售,其中一件蕾絲丁字褲喊價至1.5萬。雞排妹曾透露,拍賣的每件衣物依材質不同,均有專人手洗或送乾洗,但有一件黑色浴袍是原味未送洗。
在衣物拍賣期間,童姓、賴姓、黃姓等3名網友看不慣雞排妹販售內衣褲行為,在三立新聞網、爆廢公社等處留言「有病」、「無恥」、「臭雞排的」,被雞排妹截圖提告公然侮辱等罪。
雄檢偵查時,3人坦承發文,但表示是認為販賣自己內衣褲是沒有恥度的行為,如果用這種方式賺錢,以後年輕人都不會依正常管道來賺錢,檢方依據三人留言內容,認為留言是針對新聞內容發表的主觀評論,並非單純謾罵,未涉及公然侮辱。
檢方指出,雞排妹販售內衣褲作公益,屬可受公評的公共議題,民眾參與公共事務過程中,如果表達意見前要先「自我的事先檢查」,恐造成「寒蟬效應」。
檢方認為,雞排妹身為公眾人物,且公益拍賣貼身衣物,應有容忍雅量,3人言論並非以謾罵或貶損雞排妹名譽為目的,也並非社撰子虛烏有之事,應屬意見表達之範疇,處分3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