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海案」為我國重要的海洋保衛計畫,圖為台北國際航太暨國防工業「新一代飛彈巡防艦」模型,於2017年公開。(海軍提供)
監察院今天(21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震海計畫」決策搖擺不定10年,海軍不僅四度影響震海岸決策,與國防部的說法也不同,至少得到4種版本,顯見兩造的巨大分歧。面對中國軍艦不停擾台的現況下,監委決定提案糾正,盼輕巡防艦籌建作業盡早完成。
監察院調查委員賴鼎銘、蕭自佑、林文程針對「震海計畫」提出糾正案。監委表示,國防部及海軍從2008年起,將「神盾戰系」納入5年兵力整建計畫,再依序於2012、2014核定「迅聯專案」、「震海計畫」。其中,震海計畫納入迅聯案研發成果、艦體、動力及反潛等系統。
然而,監委表示,經調查後發現震海案的決策曲折,包含於2018年時先過國防部核定,先獲得規劃書,但不到1個月海軍又反悔,認為計畫還未成熟,不與中科院簽訂委託製造的協議書,導致不了了之;此案也在2020年4月決定照原計畫推動,但同年10月通過作戰測評後,海軍又以「迅聯戰系功性能不完整」為由結案。
監委指出,直到中國解放軍艦自2021年持續擾台後,海軍才決定建造2艘輕巡防艦,但仍無法掩蓋海軍多次在震海計畫決策上搖擺不定的情況,屬重大違失。對此,監委繼續追查「神盾戰系核心-3維相列雷達」,並發現該雷達與震海案有密切關係,且震海計畫建案文件已詳述,需配合迅聯專案PESA雷達驗證,然而海軍卻多次推託。
監委表示,海軍在受到立院質詢、監院調查時,卻都辯稱戰系或PESA雷達不符需求,但監委調查後發現,至少6份文件證實「迅聯案」所用被動相位雷達PESA,符合震海案需求。監委更指出,海軍與國防部說法南轅北轍,「對於震海案不採迅聯案成果之原因,至少曾提出4種不同版本說法。」顯示兩單位對震海案決策的不確定,且對中科院的信心,「有重大分歧」情形。
但針對震海案改為輕型巡防艦,是否足以抵擋中國船艦擾台?監委強調,「國防部及海軍決策搖擺10年,至少導致三項嚴重後果。」包含讓海軍陷入灰色衝突地帶,在戰略上成被動角色;造成我國籌獲神盾艦之時程遙遙無期,「落後東亞各國至少20年以上」;也將讓下水超過50年的官兵,持續在工作環境惡劣的濟陽級艦上,遲遲無法退役,還需監控船齡不到10年的對岸軍艦。
面對震海計畫,監委最後重申,「國防部及海軍難辭其咎」,期盼國防部及海軍謹記錨鍊精神,深刻檢討,並盡速完成輕巡防艦籌建作業,將資源、精神投入國產神盾的研製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