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根州法院允許川普投入該州共和黨黨內初選。圖為川普13日參與共和黨活動。(美聯社)
對於美國前總統川普是否有資格再次投入競選,美國各州法院見解不同,密西根州最高法院27日裁定,駁回聲請禁止川普參與該州共和黨初選的上訴,讓他的名字可以出現在候選人名單,有別於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最近的裁定。
美聯社報導,密西根州上訴法院14日裁定川普可以參加該州共和黨初選,但該州4名選民就此提出上訴,密州最高法院27日表示沒有審理的必要,並以6比1的壓倒性票數通過此裁定,唯一投下反對票的最高法院法官說,她個人也主張川普有資格投入初選,只是最高法院理應審理此樁涉及憲法的案件。
部分人士主張川普不應再次投入大選,原因是川普對2021年1月6日國會暴動事件負有責任,根據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中,曾向憲法宣誓,卻又從事顛覆或參與叛亂的官員,將不得擔任官職。
🚨 BREAKING: Michigan Supreme Court rejects attempt to keep Donald Trump off ballot
— Benny Johnson (@bennyjohnson) December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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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特律新聞報(The Detroit News)日前還揭露,川普曾在2020年總統大選後,施壓密西根州人口最多的韋恩郡(Wayne County)選務人員,要求他們不要認證該郡選票,當年川普在該郡的得票遠遜於拜登。
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19日裁定川普禁選,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次有法官援引憲法該條款阻止個人投入總統初選,預料官司會一路打到聯邦最高法院。自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制訂憲法該條款150多年來,最高法院從未在判決中援引過該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