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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宣布:2024年1月3日零時起,不得再發布民調

上報快訊 2023年12月28日 15:44:00
中選會提醒,自2024年1月3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反者,將處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中選會提醒,自2024年1月3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反者,將處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中選會今天(28日)表示,該會已接獲多起違反兩選罷法之發布民調檢舉案件,因未載明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涉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之規定,該會均依法進行查處。中選會進一步說明,違反兩《選罷法》規定發布民調者,將處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也表示,網路民調或各式民調資訊均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民眾如任意轉傳未載明上開資訊之民調,也會違反兩選罷法之規定。

 

中選會再次提醒,自2024年1月3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反者,將處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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