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場上的侯友宜一路好運自來、吉星高照。(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被指控炒地皮牟利,侯友宜非常生氣,他說,那是一個60年的老房屋,佔到鄰地,他想要幫忙解決,否則一輩子他(鄰居)也不知道怎麼出入,這是要還人家一個公理。他強調,房子是繼承而來,都有繳稅,都是合法,都有規矩的;而他的253、254兩個地號,都不符合新北市容積獎勵的都更,選舉不要選成這樣。
順著侯友宜的話,既然是你們家的地佔到鄰地要「幫忙解決」,為何不是你把地賣給鄰居,而是你買鄰居的地,還是從2010年侯友宜就任新北市副市長之後逐年分5批購買?至於新購地並不符合新北市最新的都更容積獎勵,其實也不用多強調了;畢竟,附近的新蓋大樓每建坪60萬起跳,如果這兩塊地現在就符合都更容積獎勵的話,侯友宜家族這幾年有可能以每坪60多萬的價格買到鄰居土地嗎?只要有耐心等到地目變更,地價立刻翻上好幾番,這不是俗稱的「獵地」與「養地」是什麼?
任何人手上有閒錢,你要「獵地」、「養地」、「投資土地」,只要不內神通外鬼,都是你的自由;但偏偏侯友宜過去13年都在新北市當大官,任何新的都更容積獎勵與土地解編都跟他有關係。市府一方面在解編地目、放寬容積;市長家裡的物業公司卻陸續買轄下的土地,這有沒有瓜田李下?這有沒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2條:「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監察院總應該著手了解調查了吧!
陽明山大群館(凱旋苑)的爭議也是如出一轍。姑且不論這棟建物99個門牌號碼是怎麼來的,也姑且不論這5坪套房收租16000元以上是怎麼訂的?任何人可以想像,如果侯友宜有一天當總統,總統家裡開的物業公司還忙著到處收租與民爭利嗎?這樣的事豈是一句「一切合法有繳稅」、「覺得貴就不要租」可以推託。
台灣人不僅不仇富,甚至還會欽羨有錢人,認為他們能夠累積鉅富,一定有過人之處;所以之前郭台銘想從政,立刻在極短的時間內累積聲量與支持者。不過,投身政治獲得權力與賺錢是兩回事,以權來養錢,用錢來換權,就是所謂的金權政治,這在總統大選這麼高層次的選舉裡絕不被容許。
一個最簡單的比較是:在台灣已經舉行過8次總統大選裡,選民可曾看過任何一個主要政黨的總統候選人,家裡開了一家物業公司來避稅,還專司收租與買地養地的工作?從凱旋苑(大群館)到新莊購地風波,都是5年前他初次參選新北市長的舊資料;但5年過去了,所有爭議文風不動,侯友宜家族土地照買,房子照租,如果不是因為新莊土地被攤開來成為公案,他日地目變更,轉手暴利,不就是「以權養錢」最佳樣版?
侯友宜此舉,或許與他個人對家庭的虧欠有關,也可能與他從政以來順風順水,屢屢有貴人相助,接連在選舉場上擊潰民進黨兩大政治明星蘇貞昌與林佳龍,所以把政治看得太容易有關。政治場上的侯友宜一向吉星高照,高官厚祿總是不假外求就信手拈來;他提名之初宣稱他沒想到會參選總統,從他對兩岸國際議題的生疏,以及幾乎未著手處理自家的房產土地爭議來看,當所言非虛。
如果「從政」是陽關道,「賺錢」就是獨木橋;從政不是用來賺錢的,想賺錢的不要來從政。台灣民主化30多年,還沒有任何一個政客敢一邊選總統,另一邊還球員兼裁判收租包租兼獵地。從「選總統」的標準來看,侯友宜現在對眼下爭議的處理與解釋,根本還遠遠不及格,他或許以為頭過身就過,但看台灣社會讓他的好運走到何時?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