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蕭競選影片《在路上》被質疑有抄嫌之嫌,導演駁斥「難以被抄襲」。(翻攝自賴清德YT)
賴蕭競選影片《我們一起,在路上》一推出引發觀看熱潮,但是卻被質疑有抄襲金穗獎得獎作品之嫌,賴清德競選辦公室今天(3日)代轉導演羅景壬聲明駁斥,指出影片採取「公路電影」的表現手法,運用在政治領域且採用創新科技,應該是世界第一次。蔡英文、賴清德、蕭美琴3人的故事與默契是獨特的,值得被看見的,沒有抄襲的意圖,也難以被抄襲。
羅景壬表示,影片採取「公路電影」的表現手法,來自賴蕭的競選主軸「走對的路」,也是來自眾所周知,蔡英文總統熱愛開車的過往。而公路電影的手法運用在政治領域,而且用這種創新的科技方式呈現總統開車、副總統同行,這是第一次,甚至應該是世界第一次。
創作核心是為了呈現蔡英文、賴清德、蕭美琴3人令人佩服的團隊默契,與對國家的共同使命。就像導演所說的,3個人在現場,有時細細的斟酌,也有放手即興的自然表現。
羅景壬表示,駕駛路途中的對話,在電影、電視、廣告,很多領域,都有大量呈現,可以視之為影像創作中非常典型的表現形式,甚至因為這樣,全世界,包括台灣,才會有這種先進的LED虛擬攝影棚存在,幾乎每周都在拍攝車輛行駛的劇情。這也是文化部努力協助影視產業發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