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教唆殺人的「乾妹」責付家人後還發文喊冤,警方掌事後握到她疑串供的證據。(合成照片/取自freepik、翻攝畫面)
新北市一名國三男學生,上個月因為和女同學起衝突,遭女同學的「乾哥」持彈簧刀狠刺10刀傷重不治。少年法庭事後裁定乾哥收容,但涉教唆殺人的「乾妹」卻僅責付家人。媒體報導,警方近日掌握乾妹在外與其他同學串證的證據,2次向法院報請核發同行書、聲請搜索都遭駁回。對此,新北地院今天(4日)回應:「不予評論。」
此案發生後引發熱議,校園的安全問題受到各界檢視,而涉教唆的「乾妹」雖然責付家人,案發當天使用的手機也一併被查扣,但事後有網友在IG上肉搜出她在限動上發文喊冤,表示沒有教唆殺人,只是請「乾哥」幫她出氣,更大言不慚地說:「我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遭許多網友攻訐。
據《鏡週刊》報導,「乾妹」雖然手機被沒收,但返家後隨即用新的手機聯繫上案發當時在場的同學們,並「指導」這些同學在接受調查時要如何應答,警方收到秘密證人提供的對話截圖,隨即報請少年法庭的法官核發同行書,將當於一般案件拘提的概念,要求乾妹到場說明,但卻遭少年法院駁回。
警方不死心,再度向少年法院請求用《刑事訴訟法》中第18之7條的規定核發搜索票,但同樣也被少年法庭駁回,再度讓事件炎上。
然而,新北地院在此案中的爭議不僅如此,許多網友在案發後義憤填膺,不斷肉搜乾妹和乾哥並PO上網,新北地院見狀立即要求PTT、Dcard將2人的資訊、照片下架,引爆網友怒火;而網紅小商人見狀,則要製作乾妹與乾哥的文宣,並揚言放在廣告車上到處播送。
對此,新北地院今天回應,少年事件移送少年法庭後,少年法庭本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4條規定斟酌案情及進度,決定是否為證據保全、搜索扣押等事項,本院少年法庭於受理本案後均積極審慎進行,並非毫無作為,又依同法第36條之1之相關規定,本院少年法庭亦會一併維護及照料被害人家屬。惟依同法第34條規定,少年事件之調查不公開,本院礙難就本件之調查事項及進度為說明。上開新聞所指本院少年法庭就具體個案所為之決定,依審判獨立之精神,本院不予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