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福華大飯店提供的早餐。(台北福華大飯店提供)
誠如我們所見,同一族群和鄰近社群的早餐可能五花八門,這也就是為何在國際飯店誕生前,長途跋涉的旅人每天吃到的早餐都完全迥異。
這就是為什麼,十九世紀末時愛德華.史賓塞.摩特在馬爾他吃到的「正宗地中海早餐」主要是「紅鯔魚和草莓」,但隔天換成另一個旅人吃,內容又變了。
所以說,一八四○年代初,芬妮.厄司金(Fanny Erskine)和西班牙外交官法蘭西斯.卡德隆.巴爾卡(Frances Calderon de la Barca)結婚後,和老公前往墨西哥途中吃的早餐,隨著他們愈往熱鬧的地方挺進,她每天描述的早餐就愈不同。她證實了柯南.道爾相信「蘇格蘭女人」很懂做早餐的說法:她經常記錄早餐,對餐點的讚美也很精確。
芬妮.厄司金展現出西班牙早餐來到新世界後,是怎麼脫胎換骨的,而旅人又該如何順應環境。我們最好從哈拉帕開始說起,「早餐非常可口」,她報告:「極其新鮮的蛋和牛油、美味的咖啡和煎得恰到好處的雞肉,更有好吃的麵包和格外甜美的水,讓我們立刻愛上哈拉帕。」
目前為止,一切如常:唯獨雞肉算是英式或蘇格蘭早餐的稀客,即便如此,也可能只是取代一般食用的豬肉或牛肉。早餐的驚喜未完待續。不出幾天,卡德隆.巴爾卡太太和她丈夫來到拉芬提亞,享用了一份「還說得過去的早餐,飢餓使人勉強可以接受番椒和蒜頭。」可是她無論如何,就是無法逼自己喝下龍舌蘭發酵酒(pulque)。她一心認定,奧林帕斯山上的希臘眾神狂飲的若是瓊漿玉液,那龍舌蘭發酵酒肯定就是地獄之神普魯陀(Pluto)的飲料。
他們在塔庫巴的修道院,吃到一份「非常美味的早餐,簡單,卻十分好吃。有湖水魚、以各種作法呈現的蛋、米布丁、咖啡和水果。」再繼續前進,他們在瑙卡爾潘附近,參觀了著名的救贖聖母教堂聖壇,還在那兒吃了一頓出色早餐:「就在這裡,我第一次發現自己可能沒有那麼討厭龍舌蘭發酵酒。」雖然她準備好喝龍舌蘭發酵酒了,但到了之後才發生整段回憶錄中,最變化多端的一頓早餐。以下是她受邀前往墨西哥中部聖地亞哥的聖壇參觀時所吃的早餐:
我們發現他們幫忙用樹枝搭起一個帳篷..以紅花和豔紅果莓裝飾得相當可人。我們坐在堆積的白色苔蘚上,觸感軟過隨便一塊座墊。印地安人在石頭底下煮肉給我們吃,飄出了難聞又狀似難吃的煙味。不過我們另外也享用了水煮家禽、少許熱辣的番椒、辣墨西哥玉米餅、阿托爾。印地安人稱此為阿托利(atolli),這是一種用極為細緻的玉米粉和水製成的糕餅,再以糖或蜂蜜增加甜味。最受歡迎的肉品番椒綜合盤(embarrado)果真不罔其名,像足了泥濘(embarrado在西班牙語有泥濘的意思),但我還沒品嘗這道菜的心理準備。
另外還有許多新鮮鮪魚、甜百香果、香蕉、鱷梨和其他水果,還有可盡情暢飲的龍舌蘭發酵酒。其他人集中在樹下圍成一圈,以吉普賽人的作法在乾樹枝的上頭燃小火,用大鍋水煮著家禽肉和蛋。樂團在停下來吃墨西哥玉米餅和喝龍舌蘭發酵酒之間,偶爾為我們演奏曲調。早餐過後,我們與印地安人一同參觀他們搭起的臨時市集,裡頭販賣龍舌蘭發酵酒、鼠尾草、烤栗子、一大堆烤肉,以及各式各樣的水果。
鮪魚其實不是魚,而是一種刺梨(全名為美洲刺梨)。
讓人覺得有趣的是,芬妮.卡德隆只吃自己選擇的食物。在拉芬提亞,她拒喝龍舌蘭發酵酒。到了聖母教堂聖壇,她學著欣賞龍舌蘭發酵酒,至少試著接受。而在聖地亞哥的聖壇,看見龍舌蘭發酵酒時又覺得沒什麼,反而拒吃肉品番椒綜合盤,她展現出文化適應過程中的自我知覺,以及這在選擇食物上是怎麼影響她的。這就是殘酷的真相:是旅人和暫時不在自己家吃早餐的必經之路。
在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的《幸運的吉姆》(Lucky Jim)中,男主角借住在外,必須用手邊現有的食材做出像樣的早餐—「蛋和培根」、「炸彈土司」、「利尿咖啡」。他有選擇的自由,而他決定不選這些。最後他還剩一個乏味而熟悉的選擇,「他像在閃避篝火的煙霧那般,繞著桌子兜圈,然後沉沉坐下,以白清的牛奶淋濕一盤玉米麥片。」但旅人可能別無選擇:要嘛吃,要嘛拉倒。這可能也是本書第二章所見,山謬.派比和同伴從劍橋回家路上遭遇的情況,派比需要等靴子修好,所以「早餐吃了紅鯡魚」。
現代化飯店最懂這一點,他們會供應常見的國民美食選擇。要是希望招攬各國客人,飯店就會提供歐陸早餐(內容多少會像法國酒吧準備的),和英式或英國、抑或美式早餐(多少依憑想像製作而成),運氣好的話還會有柳橙汁,以及或許能滿足各國味蕾的當地食材。例如在希臘的話,就是新鮮濃郁的優格和蜂蜜。替海上乘客和船員竭盡所能準備早餐同時,也要有徹底的體悟,要有心理準備,最後吃掉的東西可能不多:畢竟吃下肚的都會讓人反胃,而這些都要付出代價。
在伊夫林.沃(Evelyn Waugh)的《標籤》(Labels)中,史黛拉的早餐「除了通常出現在早餐裡的食物,還有分量紮實的匈牙利燉牛肉、牛排和洋蔥。」愛德華.史賓塞.摩特說,早餐供應的是他不想吃的肝臟、培根,還有「一大塊肥美肉排」;他只有「在比斯開灣沒完沒了、惱人煩膩的浪濤間,努力不讓自己從臥鋪床上摔落,一頭栽到地面。」芬妮.卡德隆在回墨西哥的路上,發現船上的早餐供應「各式魚類、肉類、家禽、水果、醬汁和葡萄酒。」
幾乎全世界的飯店,就算不主打供應的午餐和晚餐,大家仍期待這些飯店提供早餐。即便如此,不列顛群島有個算特殊的名稱「床與早餐」(bed and breakfast;民宿,簡稱B&B),名稱說明了民宿(和部分飯店)提供房客的服務內容。可是換作法語,「Lit et petit dejeuner」卻不具備同樣含意,最接近的法文字是「chambres d’hotes」,但怎麼看就是少了床和早餐這兩味。荷蘭語也試過以「logies en ontbijt」表達,可是詞不達意,到頭來還是直接套用英語。加拿大、紐西蘭、澳洲和美國處處可見「床與早餐」,可是有人斷言,在英國民宿吃到的英國早餐,才是絕對無可匹敵。
我要用休.克萊普騰(Hugh Clapperton)的個案,替早餐的地理調查做個結尾。他的《二訪非洲之心旅途紀實》(Journal of Second Expedition into the interior of Africa)早在芬妮.卡德隆寫出回憶錄的十四年前發行。克萊普騰有天早上與闊拉河畔小國包薩的蘇丹共進早餐:
今早我和蘇丹在一起時,有人將他的早餐送進來,我則受邀與他一起享用。早餐包括一大隻帶皮河鼠、煮得十足軟爛的米飯、用棕櫚油燉煮過的乾魚、油炸或燉過的鱷魚蛋,還有新鮮的闊拉河水。我只吃了一些燉魚和飯,他們看我不吃老鼠和鱷魚蛋,覺得好笑。
一八五四年,美食作家約翰.多蘭(John Doran)引述這頓西非早餐,完全沒有說明這段內文,便逕自補充:「王子表示敬意,提供一名外國平民公開共用早餐的機會,卻換來挑剔難取悅的賓客唾棄。」把故事變成一樁外交事件。其實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早餐配菜(這本書沒記載河鼠)和餐客適應性的變化,幾乎多到不見盡頭。就好比一個現代觀光客,可以到飯店早餐室無法預估的吃到飽美食吧,拼裝出一盤美味餐點,克萊普騰也選擇不去面對某些食物,就算說不上完美,至少他也為自己選好差強人意的早餐。
1947年生於英國利物浦,畢業於劍橋大學。是旅居法國的語言學家、翻譯和歷史學家,為英國語言學會名譽特別會員。以《調味料的人類史》一書獲選國際美食協會「世界食譜書大全」英文書籍最佳好書獎。著有眾多食物史書籍,包括《A到Z的古代世界食物》、《拜占庭的味道》和雷克遜美食系列的《世界乳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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