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校園霸凌案例,顯示不是沒有校園安全資源,而是校方阻斷學生接觸校園安全資源。(圖片取自Pexels)
新北市某國中校園割頸案受害學生不幸逝世,教育機關重申落實輔導規定,教育團體呼籲增置相關人力與資源,行政院長陳建仁指示教育部與地方政府提升現場執行人力、經費等資源。然而,問題的癥結不完全在現場執行人力、經費,也在校方苟且唐塞。
霸凌、性平、或其他校安事件均有法定處理程序,這些程序的目的在讓學校正視問題,進而妥善使用資源,協助師生解決問題。然而校方或許有法外考量,例如加害人為校內老師或校內老師子女,有掩護包庇之必要;涉案人士為校內資深老師,有顧及老師顏面之必要;案件涉及校譽,有必要維持明星學校名聲之必要;通報涉及校長考績,而有隱藏之必要。不論何者,均使校園安全網無用武之地。此外,校方常以正向管教為由,迫使學生持續暴露於危及身心健康的霸凌環境。
前述所列問題並非天方夜譚,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旁之明星國小即提供活生生的案例。該校有被家長暱稱為老鼠屎之導師性霸凌男童,該班女童不知是否有樣學樣,亦性霸凌同位男童。因該女童為學校教師之女,故涉案導師將性霸凌被害男童通報為暴力之高關懷學生。校方明知該案為性平案,卻仍將該案通報為暴力,且於通報上載名由涉案導師輔導該受害男童,阻斷該生得到校園安全網之協助。雖有轉班規定,但該校以從未有人成功轉班為榮,就算學生水深火熱,提出各式建議調整環境的兒童心智科診斷證明,該校仍可睜眼說瞎話,聲稱學生適應良好。在這種情況下,該生只能在正向管教的大纛下,持續面對涉案導師的霸凌。
禁止轉班的正向管教成為霸凌學生的普遍現象。親子天下嚴選的大鳥老師對在原班正向管教有很好的質疑「你的孩子在游泳池溺水,你會先把他撈上來,還是叫他趁此機會好好學會游泳?」長期撰文談教養與教育,以「神老師&神媽咪」為名的基隆長樂國小老師沈雅琪則是認清校內轉學之不可能,在《誰的青春不叛逆》一書寫道「有很多家長會問我說,到底要忍到什麼地步才能轉學?經過我孩子的經驗,我說,不要忍。台灣到處有好老師。這裡沒有,就去別的地方找。」
這些案例顯示不是沒有校園安全資源,而是校方阻斷學生接觸校園安全資源;校方可安排學生轉班但寧可放任事情惡化而不作為。唯有解決這些妨礙學生得到協助的校園制度性問題,提升現場執行人力、經費等資源方能發揮效果。
※作者為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