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19日火速宣布,正式解除何壽川董事和董事長職務,創下金融史上董座遭羈押後,立即遭解除職務的首例!(攝影:李隆揆)
永豐金因涉入多起弊案,董事長何壽川遭法院裁定羈押後,金管會19日也火速宣布,正式解除何壽川董事和董事長職務,創下金融史上董座遭羈押後,立即遭解除職務的首例!
根據《金控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第3條第13項規定,「有事實證明從事或涉及其他不誠信或不正當的活動,顯示其不適合擔任金融控股公司的發起人或負責人」,金融主管單位即可解除金控負責人之職務。
而就在何壽川等三人甫被裁定羈押的隔日,金管會19日火速舉行記者會,宣布解除何壽川在永豐金的相關職務;除此之外,游國治也被停止永豐金總經理、子公司執行總經理及董事職務6個月。
金管會表示,本會難以期待何壽川能再繼續有效經營金融機構,因此決定解除何壽川職務。根據相關規定,何壽川被解除職務後,5年內不得回鍋金融圈。
此外,證期局也以督導不周為由,處以永豐金證券總經理葉黃杞停職 1個月、永豐金證券處警告,及裁罰永豐金證券罰鍰60萬元。
證期局表示,證券商遭處警告後,3個月內不得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或營業項目、增設分支機構、轉投資國內外及中國地區證券、期貨、金融及其他事業、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擔任ETF(指數股票型基金)流動量提供者。(蔡易軒/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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