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虛擬貨幣交易平台ACE交易所創辦人潘奕彰,涉嫌與他人組成詐團,以傳銷話術誘人投資虛擬貨幣。(合成照片/翻攝畫面)
國內虛擬貨幣交易平台「ACE交易所」創辦人潘奕彰,涉嫌與他人組成詐團,以傳銷話術誘人投資虛擬貨幣,3年多來不法獲利10億元。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尚光琪今天(9日)開記者會表示,目前由檢調單位偵辦中,如果發現ACE交易所有具體違法事證,將依《洗錢防制法》辦理後續事宜,罰度為新台幣5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
檢警指出,創辦人潘奕彰涉嫌與合夥人林耿宏聯手,利用Instagram、Facebook、X等社群媒體廣發投資廣告,誘騙投資客購買MOCT、NFTC、BNAT等虛擬貨幣,謊稱這些貨幣在國內知名交易所上市,可迅速致富,再與潘男合作,讓貨幣上架在幣圈有些名氣的「ACE王牌交易所」。
檢警追查,ACE交易所以資訊落差進行詐騙,稱該貨幣擁最新科技,吹噓其有變現價值、報酬極高,且有專業團隊帶領操盤。因此不少投資客在銷售員的洗腦下,以為該貨幣已聞名世界,加上看見ACE王牌交易所與號稱全台最大票券商「墨攻」合作,便不疑有他購入貨幣,踏入陷阱買下「垃圾幣」、「空氣幣」,直到發現幣值跌落、無法變通時才驚覺遭到詐騙。
對此,ACE交易所發布聲明表示,潘奕彰已非ACE交易所經營團隊成員,公司負責人於2023年12月14日變更為王晨桓擔任且100%持股,目前由主管機關登記中;ACE除了將全力配合查緝,也將依規定將爭議幣種下架處理。
尚光琪表示,此案目前由檢調單位偵辦中,金管會將持續注意發展情形,若發現ACE交易所具體違法事證,將依《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罰度為新台幣5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且金管會已立刻發函給王牌公司,提出3大要求,首先,請業者盡速對媒體報導指涉有違法情事進行說明;其次,要求業者說明此事對公司營運及客戶權益保障影響及因應措施。
最後,金管會要求業者依「虛擬貨幣指導原則第10項資訊公告揭露規定」,針對重大偶發事件即時於公司網站公告重要內容或澄清。尚光琪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業者回函,待業者提供說明後,金管會將就業者說明及金管會取得的事證進行後續了解及處理。尚光琪坦言,目前狀況尚未到非常清楚明朗的階段,需要時間釐清相關疑點,再決定後續處理方向。
尚光琪提到,目前金管會能採取的共有3個監理工具,包括若違反《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可處以罰鍰,若有具體違法事證,可作廢業者《洗錢防制法》遵聲明,以及檢查局有權對業者辦理金檢。至於金管會是否有考慮對ACE交易所辦理專案金檢,金管會主秘蔡福隆表示,金管會檢查局2023年底已有對相關平台業者辦理檢查。檢查局當時檢查的業者包括ACE交易所在內,目前檢查報告尚在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