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大圖中)日前與王鴻薇(大圖右)揭露僑委會性騷案,沒想到反而惹怒徐佳青(小圖)年終考績還被打「丙」。(合成照片/張哲偉攝)
僑委會駐巴西聖保羅僑教中心歐姓副主任,日前與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召開記者會,揭露遭張姓主任性騷擾,對方甚至還摸臉、環抱,並委員長徐佳青吃案。不過被害女子今天凌晨(10日)又在PTT發文,表示自己公開申訴和召開記者會的舉動惹怒徐佳青,不但性騷案草草了事,她的年終考績還被打「丙」,甚至要讓她在公務單位無法立足。
被害女子今天凌晨在PTT發文寫下,迫於《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範,自己只能先吞下委屈,服從徐佳青委員長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強行調職,在去年12月中旬回到台灣後,經過2個月的調查,僑委會性騷擾防治調查小組也在去年12月15日作出「職場性騷擾成立」的決議。
「原本想著《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加上性騷成立,可以還我公道、可以恢復我的外派工作,但事實證明我大錯特錯!」被害女子說道,性騷她地主任僅僅記了一支申誡,年終考績為乙;而她提出申訴,卻面臨前所未有的報復跟追殺,除了強行給她考績丙等之外,還因為加害人誣告她跟中資人員往來、有洩密疑慮,被僑委會立案調查。
被害女子指出,「巴西聖保羅僑教中心性騷擾案」整件案子到今天態勢已經很明顯,她的公開申訴和召開記者會,完全惹怒委員長徐佳青,危及徐的政治生命,所以徐委員長對我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後快,利用各種莫須有的指控,讓我在公務單位無法立足,痛批徐「保護加害者」、「淡化加害者的罪行」。
被害女子無奈表示,「這就是當今政府所宣稱的『性騷擾零容忍』、『接住被害人』嗎? 公務員『依法行政』只是口號嗎? 難道中華民國女性公務員的人性尊嚴就可以這樣隨意地被政務官踐踏嗎?」
被害女子強調,「本案徐委員長對性騷擾申訴人,不加掩飾顯露的痛恨、敵意、追殺和報復,已經超過任何人性道德和相關法規的最低底線,再不公諸於世,天理難容!」並直言自己已經對整個公務體系對於性騷擾案的處理方式喪失信心,無法再承受接下來的報復跟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