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胡歌主演的《繁花》,是王家衛執導的第一部電視劇,在2024年一開年就創造出高收視與口碑。(翻攝劇照)
據說。
王家衛找上胡歌的時候只說了一句,考慮一下吧,這不只是一個角色。
胡歌不響——“不響”,恰巧是《繁花》小說裡頭出現不下千次的關鍵字。“不響”背後的意思,是沉吟,是斟酌,是糾結,是掙扎;也是情愛的進退兩難,更是道義的四面包抄。
但胡歌知道,真正吸引他的,其實不是阿寶這個角色,是十里洋場,軟紅十丈的黃河路——
後來吧,胡歌說起,很小的時候他經過黃河路,那沸騰的場面,那澎湃的氣勢,金宇澄並沒有誇張半絲,他到現在都還記得住,只是那時候家裡條件不好,母親因為健康緣故,一直半退休在家養身子,而父親,父親只是在工廠打一份工,根本不可能帶他到黃河路的任何一家飯店吃一頓。
因此他很好奇,王家衛到底是亮出哪一張底牌,可以說服央視投下那么一大筆資金,重新搭建霓虹養眼,萬花如海的黃河路?
當然也還有另外一個原因。
胡歌這一次破了例,把接戲前慣性發作的猶豫不決給縮短了,原因是他唸中學的時候就看王家衛的電影,並且跟大夥一樣,隨意張開口,就背得出一連串王家衛的文藝電影旁白,他崇拜王家衛,本來就是件明目張膽的事——所以他讀完小說,會過金宇澄,興奮得連呼吸都開始有點急促,主動用上海話給王家衛回復,“如果對白完全放棄普通話,我上海話其實說得還可以。”
可見胡歌對王家衛,到底是一往情深的。他不好意思地抿著嘴巴,笑了笑說,和王家衛合作,不知怎麼的,有點像談戀愛,進到片場,只要看見王家衛,他的心就定了。初初入行,年少不自量力,也不是沒有幻想過走進王家衛電影裡的場景,可怎麼會想到,廿年後,王家衛竟真的搭起一整條燈紅酒綠的黃河路,把他推進這條八百米長鋪滿銀紙的江湖,一路愛恨情仇,一路呼風喚雨?
並且胡歌心裡有數,打一開始,這就已經是一場自投羅網,萬劫不復的愛恨纏綿。金宇宙澄和王家衛。黃河路和滬言吳語。雄心萬丈的小人物和風譎雲詭的大時代。還有王家衛最慣使用的伎倆,埋下設定好的“時間的圈套”:節氣、歲月、日期、分秒,然後一聲不響,由頭罩落,耍弄時代的動蕩和劇情的起伏,任由角色在時間的圈套裡,束手無策,作繭自縛,動彈不得——無論是去是留,都是鱗傷遍體,都是得不償失。
有誰不記得呢,《阿飛正傳》的“1960年4月16號下午3點之前的一分鐘,由這一分鐘開始——”;《重慶森林》的“鳳梨罐頭的過期期限是5月1日,如果記憶也是罐頭,希望它永遠不會過期——”;《東邪西毒》的“初六日,驚蟄,每年這個時候,都會有一個人來找我喝酒——”;時間兩個字,落在王家衛的電影,是密碼,是符咒,也是王家衛綁架集體懷舊情懷的繩索。
《繁花》也是。
之前離開寶總嫁到香港的女友雪芝,十年之後回來找他,幽幽對他說,“我希望你過得好,但是我又怕看到你過得很好,比我還好,我會後悔——”寶總望著雪芝,心如刀割,給我十年的時間,我會證明給妳看,妳的決定是錯的,他拋下另一場賭注。
十年很長。十年一點都不長。雪芝只不過是用十年來證明,之前離開阿寶是對的。但這麼樣一種用賭、用可能會後悔、用十年的時間來證明自己的決定是對的愛情,再怎麼讓人魂牽夢縈,終究冰冷而殘酷,到最後得到和得不到,都同樣讓人遍體生寒。
《繁花》裡頭,胡歌穿梭在好幾個女人之間,像一隻養在池塘裡的金魚,游來竄去,卻還是白白忙了一場,到最後誰都沒有留得住。我印象特別深刻的是,後來他一個人住進飯店,裡面還養了一小缸金魚,因為他一直相信,他小時候愛過的,跟他一起登上閣樓的小姑娘蓓蒂,後來之所以不告而別,其實是跟著外婆化做金魚,隨著河水流去了——因此孤獨,始終還是寶總最願意去信賴的。
而這一點,倒是和走出角色的胡歌特別相似。一走出角色,胡歌從來就不是一個勇於在感情上披荊斬棘乘風破浪的男人。我記得有一次,他好不容易擠出檔期,答應了雜誌的訪問和拍攝,但條件是必須把時間挪到他陪母親看完中醫之後,他說,“那醫師名氣太響,排診排了好久才排得上,日期絕對不能改,再怎麼著,也都要把時間給讓出來”。
胡歌是活過兩次的人。車禍之後,他看世情看人情,都看得很淺,得過且過,勉強過得了自己那一關就是了。唯獨身邊至親的人,他開始越攬越緊,越抱越實。包括他母親,他太太,他女兒,還有他那隻名叫“小六子”的貓兒。曾經一度,足足有兩年的時間吧,他不拍戲,不接通告,專心一志地照料病情反復的母親,然後在接近孤僻的孤獨中,修籬補灶,翻新他自己。
很顯然,胡歌是擅長孤獨的。他用婚姻、家庭和女兒來安定的,不是茫茫然不知所措的孤獨,而是用孤獨,來穩定他的心錨。至於心錨,我很明白,胡歌需要利用心錨,一邊儲存某些深沉的內心感受讓它發酵,一邊隨時啟動和生命某些時刻相互呼應的條件反射。
而千錘百煉的孤獨,不是在孤獨中悵然若失,而是在孤獨中怡然自得,這一點胡歌都懂,他甚至說得出,真正的孤獨,是當自己和自己分裂,連自己都開始懷疑自己的時刻——那種失去自己與自己作伴的孤獨,才是最水底三千呎的孤獨。
可恰恰是這種混調了穩定劑的孤獨感,才是胡歌生活的核心丸,拯救了過去胡歌一旦拍完戲從劇組掙脫出來,甫走出燈光,就禁不住渾身抖索,因為他太害怕去面對和現實中的自己徹底生疏的陌生感,完全不知道該從何開始投入不是劇中人物的生活,不知道該如何活成一個大家想象中華麗得幾近完美的胡歌。
就好像30集的《繁花》殺青了,胡歌和寶總相處了這麼長久的一段時日,要他突然從節奏那麼快速、人與人的關係那麼複雜的劇情裡頭抽身而出,他需要一定的時間來排乾淨角色留在他身體裡面的毒素,然後像摸著石頭過河一般,從90年代的黃河路,摸索著,試探著,適應著,慢慢走回廿一世紀他住在第十七層高樓裡的上海,百廢待興,一切重新開始。
所以我特別好奇,演員的片酬,是不是也應該包括掙脫一個角色之後的心理上和情緒上的工傷?譬如如何將角色的陰影剔除,如何替沒有辦法抽離劇情的心理進行復建?
而且《繁花》從前期到推出,籌備四年,拍攝三年,演員們幾乎都住進角色裡出不來了。胡歌雖然不說,但我猜,他其實並不特別喜歡寶總這一個角色,他沒有寶總的浮誇和跋扈,也沒有寶總的圓通和世故,他根本是被王家衛過去的作品魅力和獨特的導演技藝給迷惑——而且做演員的,多少有那麼點虛榮心,沒有被王家衛拍過的明星,在中港台又怎麼說得上風雲叱咤?胡歌嘴裡不說,但他其實希望自己是王家衛最後一個阿飛,是王家衛開往2046的火車上縱身躍上去的最後一名乘客。
但真正成就過胡歌,閃耀過胡歌,甚至一把將胡歌推向演藝巔峰的角色,是李逍遙,是梅長蘇,是梅宗主一介布衣的清明智慧,還有李逍遙浪蕩江湖的靈活倜儻,完整了胡歌當演員的維度、高度、力度和廣度。就連王家衛,在拍攝期間唯一提點胡歌的是,應該要在阿寶身上找到李逍遙,那種在動蕩的時代,堅決要憑自身的運氣和努力,抓緊機遇,一躍而上,那種對未來摩拳擦掌,對未知躍躍欲試的雀躍感。
可我一直認為,在性格上,甚至在現實與戲劇的重疊和拷貝上,胡歌絕對更傾向于梅長蘇——胡歌演的梅長蘇,是個忍辱偷生,不忍江山殘破,百姓流離,從地獄裡爬出來,連骨髓都還滲著冰寒之毒的謀士,對愛情堅貞不渝,只對心愛的人說,“此生一諾,來世必踐”,有著讓人替他焦慮為他心疼的運途。
但《繁花》裡頭的阿寶,是個玩世不恭的投機主義者,具有資本家不擇手段唯利是圖的天性,既躁動又浮誇,不相信自己會被時代吞噬,那種到處去碰撞運氣,到處去製造機遇,渴望一蹴而就,但在輾轉浮沉,名成利就之後,才發現最難割棄的,依然是情和義,依然是舊時人,這世上什麼都不缺,就缺了人面桃花兩相全。
所以《繁花》盛開,胡歌在挑戰演技和潛入角色之外,最貼近寶總的,是他經過造型的表相裡,明目張膽的玩世不恭,以及,他身上渾然散發的,上海男人特有的優雅做派和深不可測的機關算盡。
就連湯唯也說過,演員的外在樣貌,只是一種工具,一種謀生的工具。而演技,才是考研演員如何嫻熟運用工具的技藝。但王家衛似乎不怎麼樂意公開評論胡歌的演技。潛意識裡,他終究還是很自然的把胡歌和梁朝偉張國榮,甚至金城武張震等好看的男明星們擺到了一起,在他們俊色最無邊的時候,當作他作品裡最華麗、最生動,最有時代意義、也最有王家衛簽名式的“活動的道具”——
就算媒體向他提問起胡歌的表現,他也只是輕描淡寫,說胡歌西裝筆挺,頭髮油亮、皮鞋光燦、走路有風,單單外型,就和《繁花》那時代的上海一樣,一站到鏡頭前面,即時澹雅勝繁華,骨碌碌地,轉著光珠——所以《繁花》宣傳海報裡,胡歌對著鏡子,一副躊躇滿志的樣子,幾乎是立刻,90年代上海的時代感也就滿溢而出。
每個人心目中都有他最美好的上海,分別只是,他遇見的是哪一個時代的上海,以及,他所看到的,是哪一個面向的上海?不同時代的上海,有不同時代千姿萬態的風情。有的會傾到一座城市去成全一段愛情,也有的,會因為一心想著飛黃騰達而辜負一段愛情。 就好像《繁花》裡頭,阿寶的日子過得再歡騰熱鬧,最終並沒有和他真正喜愛的女人廝守在一起。動蕩的時代,樣樣事物都充滿不確定性,最難守得住的,是肝膽相照,是情義和信任,接下來就是愛情。愛情比情義更脆弱,也更不堪一擊。
我特別喜歡胡歌在《繁花》其中一條宣傳片裡,轉過頭來對著鏡頭說,那時候的上海人在黃河路吃龍蝦,吃的其實不是龍蝦,不是龍蝦的氣派,不是滋味,而是那個時代的機會。因此王家衛找他演《繁花》裡的阿寶,胡歌知道,不管劇的收視如何,天時地利還有人和,既然都對上了,這機會掛在眼前,他伸出手拿下來便是。如果不是王家衛,胡歌也知道,《繁花》不會一開播就拿下黃金檔的收視冠軍,並且一路播,一路不斷有新的商家把廣告硬要插進來,並且在電視螢幕上沸沸揚揚的,把2024年的開年都滾得繁花四射。
當年《瑯琊榜》開播,他在自己的微博上發了一條貼文:“逍遙之後,梅郎可待。”但那畢竟是2015年之前的事了,如今目迷五色的《繁花》落盡,真不知道什麼時候,胡歌才可以撩開心簾,讓大家聽一聽,原生活本領和社交技能本就遲鈍的胡歌,其實也慢慢的可以把說話的語速調快一些,也可以把對答的聲線,稍微拉高一些,好讓大家可以聽得清楚他的感慨和了悟,就好像聽清楚金宇澄寫的,黃浦江上開出去的船鳴,曾經如何撫慰少年人的胸襟——
胡歌四十出了,他的胸襟,至少也應該好像《瑯琊榜》裡頭,梅長蘇對飛流說的,人心到最後,難免會越變越硬,胡歌的硬,興許也只是不再那麼執著于對運命額外和順,對歲月特別溫柔而已——正如鷹也一樣,約莫活過四十,就會飛入山巔躲起來,奮力用喙敲打嚴石,好讓它脫落後再長新的,然後等新生的喙長出之後,再逐一用尖喙把舊的指爪全部拔掉,恢復年輕,輕盈重生——而繁花開盡,春光尚早,胡歌也應當如是。
※范俊奇,馬來西亞作者,曾任多本時尚雜誌主編,現為專欄作者及自由撰稿人,專欄散見馬來西亞、台灣、新加坡各報章、雜誌及網媒,著有《鏤空與浮雕》I,II,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