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乾哥乾妹」看板未申請許可,新北市府已要求業者補件,否則開罰。(取自小商人臉書)
新北市一名國中生去年12月遭同校學生用彈簧刀刺死,由於兇手無悔意引發社會憤慨,台北市錦新大樓新任主委自費在新北市五股區通往八里、淡水的一處公寓外牆,懸掛該案「乾哥乾妹」的畫像。新北市工務局今天(16日)指出,業者並未申請許可證,已要求業者補件申請、限期改善,否則將依《建築法》開罰4至20萬元罰鍰。
新北市某國中去年傳出割頸悲劇,行兇少年「乾哥」年僅15歲,為了幫同校「乾妹」出氣,竟拿彈簧刀刺死同學,引發眾怒。事件發生後,新北地院隨即發出聲明,依照《少年法》規定,凡是肉搜、轉傳涉案同學的資訊都可能違法,就連司法院也連忙發聲勸阻。
儘管如此,台北市錦新大樓周姓主委,以其擔任董事長的首創文教基金會名義,自費在新北市五股區通往八里、淡水的一處公寓外牆,懸掛割頸案「乾哥乾妹」的畫像。周姓主委過去在白曉燕案時,也曾在同個位置懸掛巨幅海報公布陳進興等人照片,他表示,這次掛看板的目的就是想凸顯這起不幸事件。
不過新北市工務局表示,業者懸掛廣告前並未合法申請許可證,將要求業者補件申請、限期改善,如未申請將會依建築法開罰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若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命其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