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表示,過去僅針對車道散落物收取處理費用,但自1月22日起,路肩及邊坡散落物將有新的計費方式。(國道公路警察局提供)
高速公路局統計,每年國道約有4萬件散落物,去年國道散落物約有4.5萬件,過去僅針對車道散落物收取處理費用,但自1月22日起,路肩及邊坡散落物也會有新的計費方式,寬度1公尺以上的外路肩及戰備道內路肩,將比照車道以每30分鐘3000元計價。
根據高公局統計,去年國道散落物約有4.5萬件,2018年至2022年也依序有4.1萬件、3.9萬件、4.4萬件、4.5萬件、4.3萬件。自2019年9月9日發布實施散落物收費要點以來,雖於2021年12月10日取消「處理時間未達30分鐘,不收取費用」規定,但去年散落物件數仍逾4萬件,因此為了用路人安全,將再修訂要點,收費對象將擴大至占用路肩或邊坡散落物。
考量外路肩主要提供有特殊狀況車輛暫停或救護車、警車、公務車於執行公務或救援時使用;另戰備道的內路肩寬度較寬,因此訂定寬度1公尺以上的外路肩及戰備道內路肩比照車道收費,每30分鐘3000元,寬度不足1公尺之外路肩及戰備道以外的內路肩則不收費。
因此以1月15日一起國1北向336.2K散落物事件為例,其佔用中間車道14分鐘、外側車道143分鐘、外路肩275分鐘,在路肩不收費的情況下需收費1萬8千元,22日起則要改收4萬8千元。
最後,高公局提醒,國道散落物將影響行車安全,因此駕駛上路前務必檢視載運的貨物是否綑紮牢固,避免貨物掉落導致後方車輛發生事故,影響行車安全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