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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74代孫孔繁錦涉指侵17歲少女 辯稱「僅情不自禁擁抱」被判刑1年

上報快訊/鍾知諭 2024年01月22日 17:58:00
孔繁錦之前曾性侵3名女病患,近期又有第4位受害者站出來提告。(取自孔繁錦臉書)

孔繁錦之前曾性侵3名女病患,近期又有第4位受害者站出來提告。(取自孔繁錦臉書)

「孔子第74代」名醫孔繁錦,過去曾在診間性侵3名女病患,被最高法院判處4年有期徒刑;後續又有第4位受害者出聲,指控孔繁錦曾在她17歲時,要求脫褲打針趁機性侵,新北地院今天(22日)判孔男1年徒刑,可上訴。

 

據了解,少女在2022年5月間,因身心疾病到孔繁錦的診所就診,每次看診時都有男友陪同,未料,孔繁錦於2021年7月10日,趁少女男友離開後,將她帶到沒有監視器的注射室,提出在臀部施打針劑,實際上卻對當時年僅17歲的少女手指性侵。

 

少女坦言,「他把手從我臀部伸到內褲內,再以手指插入陰道,我當時嚇到沒有立即反抗或阻止,回神後就立刻跑出診所,打電話告訴男友、父親」。之後少女身心受創,甚至有輕生舉動,到土城身心診所求診,醫師才發覺有異,通報新北家防中心,孔繁錦骯髒行徑才被發現。

 

新北地院審理時,孔繁錦僅承認為了支持鼓勵少女,有環抱她,即便他覺得少女可憐,自己情不自禁超過了該有的尺度,但也沒有犯罪;孔繁錦更辯稱,當時少女身上有傷口,該針劑可打可不打,注射了對傷手有幫助,只是預防性的注射。

 

孔繁錦強調,當時進去注射室,只是晃一圈就出來,絕無碰觸少女私處,更不可能以手指插入陰道性侵,孔繁錦認為,他最多就是性騷擾,沒有性侵,甚至懷疑少女看到另案新聞報導,才提出告訴。

 

 

不過,雖然孔繁錦一再否認犯行,法官審酌被害人、其男友證述,認定孔繁錦辯詞不可採,確定孔利用醫師權勢,要求少女脫褲子打針,為了自身性慾,對女生進行性交行為,且孔犯後態度不佳頻狡辯,最後新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孔1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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