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憤怒提告前夫汪小菲涉違反《個資法》,台北地檢署起訴。(合成照片/取自大S微博)
藝人大S(本名:徐熙媛)2021年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後,雙方在微博上進行唇槍舌戰,汪小菲公開與大S的離婚協議書,因未隱匿大S個人帳號、住家地址等私人資料,大S怒告。台北地檢署認定汪小菲違反《個資法》,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此案時,汪小菲和大S當初的離婚協議也跟著曝了光,兩人協議汪小菲要從2021年12月1日起開始支付撫養費,直到2038年3月1日止,每3個月要支付300萬元,換算下來,汪小菲在2名小孩成年前,需支付逾1.8億元的撫養費。
至於,大S指控汪小菲從她的住處搬走高價藝術品,告他涉嫌毀損債權,檢察官認為,,以汪小菲的財力與執行金額相較仍屬充裕,就算處分這些畫作對債權清償也沒影響,此部分裁定不起訴處分。
汪小菲與大S離婚後,雙方為房貸等金錢問題鬧得不可開交,常隔空攻擊、引紛爭。
汪小菲在前年12月發出兩人的離婚協議書,並開罵大S「先看看咱倆這離婚協議,每個月給你的,當時你說好好照顧讓我把信用卡留下,結果每月上百萬的買東西,我還奇怪呢,你也不出門買那麽多服飾幹嘛呢?我說你都(與具俊曄)結婚了,為什麽還這樣呢?」
沒想到,馬上有觀察入微的網友和法界人士發現,汪小菲發出的離婚協議書上,並沒有將大S的住址、銀行帳戶等個人資料隱匿、打馬賽克處理,嚴重涉及個資外洩問題,即使汪即時撤照,大S仍憤而控告汪小菲涉嫌違反《個資法》。
另外,大S指控汪小菲原本和她在法院調解約定,應從2021年12月1日到2038年3月,每3個月一次給付扶養費300萬元,因此,汪小菲應於2022年3月1日、6月1日及9月1日給付共900萬元,但他只給付150萬元,然後卻將放在大s信義區住處的4件高價藝術品搬到S Hotel,再將畫作藏到其他地方。
大S事後聲請強制執行,北院到汪小菲的酒店卻查封不到這些畫作,因此大S對他提告毀損債權,但檢察官調查後認定,以汪小菲的財力與執行金額相較仍屬充裕,就算處分這些畫作對債權清償也沒影響,此部分將他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