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幣」可用來買書、展演門票等藝文產品,卻有不肖店家販售美妝商品遭文化部停權。(取自「台北國際書展」臉書粉專)
文化幣自今年1月20日常態化發放,短短幾天卻出現有文化幣在網路轉售,更有登記為藝文據點的店家販賣美妝用品、美甲等。文化部今天(25日)發文警告,若違法進行不當交易,店家將被停權,青年也將被追回款項,且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呼籲全民應共同維護文化幣使用秩序。
文化部近年盼建立藝文體驗及消費的生態圈,開放18至21歲青年每年領取1200點文化幣,只要打開APP就能使用點數,購買書、展演門票、藝文商品等產品,深受青年朋友歡迎。然而,文化部本月20日發放今年文化幣後,陸續發現商家違規及個人收購案件,違法情況層出不窮。
文化部今天下午特別發文警告,指出已主動查獲數間違規店家,販賣美妝用品、美甲等無關藝文的產品。文化部指出,針對違反適用範圍、冒用其他符合規定藝文消費點收款碼的店家,目前已停權處理,並且停止撥款,
今年的文化幣才發行5天,除店家違規外,文化部也發現已有民眾在社群或拍賣平台轉售、收購文化幣。文化部提醒,「販售文化幣等同主動洩漏個資,可能遭到不肖人士濫用,請務必小心!」且轉售、收購、兌現者,將遭撤銷領取資格並「追回款項」。
文化部呼籲,「民眾及店家應共同維護秩序,勿剝奪青年朋友文化體驗的機會。」部內也正積極進行網路巡檢,並用資料庫大數據檢視,將聯繫各大社群及平台配合下架相關內容,並鎖定持有大量文化幣的帳戶,通知民眾重新認證身份以取回使用,以防再有違規使用的情況。
依「文化部辦理青年文化體驗計畫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文化成年禮金除了不得找零外,也不能轉售、收購、兌成現金。若有違規情事,其實就已涉《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不法所得也會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