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北市議員高敏慧,遭控以親友人頭詐領助理費,被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2年6月徒刑。(取自高敏慧臉書)
民進黨前新北市議員高敏慧,遭控以親友人頭詐領千萬助理費,用來繳納私人房貸、車貸,2019年底遭檢方依貪污罪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改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2年6月,其黃姓助理判1年2月,均可易科罰金。
高敏慧曾擔任新北市第7選區(樹林、鶯歌、土城及三峽)第14屆至16屆議員,新北市升格後,她持續蟬聯3屆,是連續6連霸的議員,在議會曾任民進黨團的幹事長。不過高敏慧因20年前台北縣議員配合款預算回扣案,遭最高院一職務上收賄罪判刑5年定讞,並於2022年11月發監服刑。
檢方表示,新北市議會設有議員公費助理補助,每名議員每月最多可請領24萬元,採實報實銷制,但高敏慧遭控2009年起,利用親友人頭詐領助理費,等錢核撥至人頭助理帳戶後,再全數轉匯到她或其他家人的帳戶,用來繳房貸、車貸等款項。
檢方表示,高敏慧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也涉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洗錢罪,將2名同樣涉案的助理一同起訴,新北地院歷時4年審理後,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2年6月徒刑,其中一名黃姓助理1年2月,均可易科罰金,另一名助理則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