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比起知識,大家更愛看的是對罵,吵架與打架。(圖片取自Pixabay)
網紅到處生事吸流量這種事情,並不是台灣特有的現象。大家記不記得日本那個壽司郎汙染碟子的事件?那就是他們在日本的同類,其實你看日本的討論與作品,網紅到處走進別人的店子滋事並直播這種事情,早已經是家常便飯。美國歐洲也沒有比較好,更不要說香港或大陸,這是一種全球現象。
只是我們之前可能習慣了用「抖音」去標籤這種行為,覺得這是抖音的副作用,但平心而論這跟抖音沒有甚麼直接關係,而是在大家開始能用網絡輕易直播影片,甚至早在網絡電台或網媒興起的時代,就已經是這樣。
早在十年前,香港開始流行初期的課金網絡電台與網絡節目時,初期那些節目還是正正經經的做政評或者知識興趣分享之類,只是他們發現流量提不上去。當然這也跟節目本身的質素不高,平台的技術落後,或者是目標市場太狹窄(香港人口就那麼多)有關係。但偶然的機會下,他們在節目中引起了風波,發現流量會大增,就學會了一件事:公眾們就是喜歡看熱鬧,看人爭執,看大家七情上臉真心生氣的樣子,便開始食髓知味,主動去滋事,甚至為了滋事誹謗,仗著香港法律告誹謗罪需要很大財力,到處攻擊看起來沒閒錢去告他們的人。
事實上他們的判斷是正確的,每次這樣做都可以吸流量,流量沒分好與壞,批評的流量也是流量。結果一堆精神病,滋事者,甚至是非禮犯,都變成了香港網民熱愛的網絡紅人,比起知識,大家更愛看的是對罵,吵架與打架。大家愛看的是情緒,就像神話故事裡的惡魔一樣以激烈的情緒為食物。
你可能會疑惑,這樣自招惡名好嗎?至少在香港,有一個很簡單的解,那就是讓所有人都惡名昭彰就可以了,只要到處互潑汙水,潑到所有人都有惡名,就算甚麼都沒做也可以無中生有甚至把沒說過的言論硬說對方說過。反正大家都不會深究真偽,資訊那麼多,不去求證張冠李戴根本是常態,當不鬧事的人一樣是被罵或被當成鬧事的時候,那鬧事又有甚麼損失呢?
看到這場景其實台灣應該很熟悉了,那就是台灣政治的烏賊戰,應用在平民身上而已。所以台灣去到近期才成為一個議題,已經算遲。外面一早是這樣的天下,這跟抖音沒有直接關係,youtube,任何直播平台,都會這樣,或者抖音不語是一個技術上更適合這樣做的平台。
甚至這跟網絡也沒有關係,早在電視報紙的時代,就有專門滋擾藝人拍下醜態的狗仔隊的小報,以及八卦離誌,電視上也有節目。以前的電視上不也是一堆真人秀,專門拍那些人的爭執之類的東西?當然也有像職業摔角這種刻意演給你看的。也就是說人類自古以來就喜歡看滋事,看熱鬧。
網絡時代只是降低了門檻,在以前,你鬧事還得要有人報導,有傳媒你才可以紅,但現在在影音平台上,任何人都可以當那個傳媒。你只需要有一部手機,網絡接駁,以及敢去做駭人聽聞惹人惻目的事情的想法,或者到處惹事生非攻擊他人的臉皮,你就可以紅,如果能夠得到收入,那真的是何樂而不為?
我們所活的世代是這樣的,如果我告訴你,有一場拳賽,被邀請去台的拳手能拿到天文數字的契約金,你會覺得那個拳手是甚麼人?苦練一輩子的運動員?不是,是一個收到合約才開始練幾個月的網紅。這不是比喻或誇張,你查一下新聞,真的是這樣。滋事本身就能帶來利益,這是客觀現實,大家就是愛看,愛談,包括現在我這篇文章也是在談他們。
所以有人常問我為何我很少甚至幾乎不指名導姓批評網絡上的人,答案很簡單,因為我不想帶流量給他們,既然我不想鼓勵他們的行為,最好的做法就是連提都不會提他們的名字。流量無分讚賞與批評。流量會帶來利益,遺忘與無視是流量的敵人,因此,如果我們不想這些行為越來越多,我們就最好不要成為這些行為的觀眾,也告訴親朋,看了就算,不要成為觀眾,不要帶流量給他們,罵都省下來。如果這些行為無法帶來流量,才會釜底取薪,那麼他們也不會想要去做,抱薪救火大力開名批評他們,那只是在火上加油,反而令他們越來越過火。
我不否認有時這些事情是很有趣,我自己看到這些東西都會有興趣,這是人之常情,可是我們應該鼓勵的人,不該是這些四出鬧事有錢了就想出名的公子哥兒,紘絝子弟,如果真的想看戲劇性的東西,我寧可看真的電影,真的戲劇,或者是創作者製作的東西。可能大家不愛看這些虛構的作品,喜歡看真的,但刻意滋事生出來的風波,難道又不是人工的戲劇?
所以看了就好,請不要忘了那句 Don't make stupid people famous,我們說多了,但做的時候總會忘掉,但沒關係,現在記起來就好。(本文轉載自作者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