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港11號碼頭為安平港首座重件碼頭。(台灣港務公司提供)
台灣港務公司為配合行政院能源轉型政策,推動發揮「安平港離岸風電備援基地」功能,於2023年12月起,分別將安平港10、11、17 及18號碼頭暨後線場地提供離岸風電開發商承租,作為離岸風電基礎及有關工具設備之運輸裝卸及儲放等使用,以配合執行離岸風場基礎設施儲放建置計畫。
港務公司表示,因應政府2022年3月公布「2050 淨零排放政策路徑藍圖」,推動能源轉型等規劃,港務公司依港口區位功能分工規劃安平港為「離岸風電備援基地」,其主要作業碼頭為 10、11、17 及 18 號共 4 座碼頭。10號及11號碼頭暨後線場地約 6.8 公頃於2022年完成招商,並依招商結果辦理安平港11號重件碼頭興建工程,順利於2024 年1月1日交予離岸風電開發商營運使用。
另 17 號及18 號碼頭暨後線場地約5.8 公頃於2023年5月完成招商,並於同年12月1日交予業者使用;現安平港「離岸風電備援基地」4 座作業碼頭均已投入離岸風電開發行列,執行離岸風電設備運輸、裝卸及儲放等相關作業,並作為臺灣自建離岸風電船「環海翡翠輪」主要作業港口。
港務公司指出,安平港11號碼頭為安平港首座重件碼頭,長度為 210 公尺、設計水深為-12 公尺,碼頭後線場地約 3.06 公頃,其中 1.64 公頃場地均佈載重可達每平方公尺 30 公噸,另 1.42 公頃場地均佈載重可達每平方公尺 20 公噸;此座重件碼頭新建工程自2022年3月6日開工,施工歷時1年9個月於2023年12月25日完工,台灣港務公司為配合國家離岸風電發展政策,投入資源,達成2023年底完工如期交付離岸風電開發商營運使用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