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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電的確是北送──回應蔡雅瀅律師

莊秉潔 2024年02月04日 07:00:00
根據台電評估,北部2025之總尖峰用電量為15.65 GW,但所有可以作為基載的發電機組只有13.25 GW,還欠2.4 GW。(資料來源:台電)

根據台電評估,北部2025之總尖峰用電量為15.65 GW,但所有可以作為基載的發電機組只有13.25 GW,還欠2.4 GW。(資料來源:台電)

反四接的朋友總算同意不以中南電北送,作為四接替代方案。回應蔡雅瀅律師文:但其專業知識真的不足。主要是評估2025 是否會中南電北送,不是看某一年(如2024 )北部有新增機組是否大於除役機組?而是要看北部所有可作基載機組裝置容量是否大於尖峰之用電量。

 

根據台電的評估,北部2025 之總尖峰用電量推估為15.65 GW(北東 6.0 GW+北西 9.65 GW)。但所有可以作為基載的發電機組只有13.25 GW(北東 1.3 GW + 北西 11.95 GW),還欠2.4 GW。注意圖中的北部電網並沒有包括新竹科學園區的用電,如果還需要納入新竹科學園區的供電,這時北部供需失衡更嚴重。

 

如果真的反四接團隊也不贊成中南電北送,真心倡議協和轉再生。這時就要勇敢的拒絕中南電北送,等到北部再生能源充足能補足2.4 GW的用電缺口,再來要求協和油電除役。

 

但既始協和油電不除役。其裝置容量也只有1.0 GW,仍然不足1.4 GW,反四接團隊也要勇敢倡議如何補足這1.4 GW的用電需求。

 

除此之外,反四接的朋友也倡議用儲能取代四接。以台電另構思的深澳儲能案與四接來比較,也是很有趣的案例比較。前者可以用協和不除役,並加上鋰電池儲能來補足用電缺口的2.4 GW。後者則可以讓協和油電除役,並儲存LNG,改以燃氣機組來補足這用電缺口。

 

如果協和油電不除役,還不足的1.4 GW。新聞中台電構思的深澳儲能案投資400億,只能建置300-500 MW*3~6 小時的儲能。為補足北部用電缺口,深澳需要投資到1200 億,才能建置1.4 GW*5小時的儲能。這投資與目前四接加燃氣機組的投資一樣。 這二方案的比較,個人初步評估如下,請大家參考。無論是儲能能量、使用年限及火災風險,四接案都遠勝深澳鋰電池案。

 

1)深澳儲能1.4 GW* 5小時草案:預算1200億、方案鋰電池、使用年限10-20 年,電池壽命就結束了。如發生意外,火災可能持續數十天、需將鋰電池內所有能量燒完為止,且燃燒是排放黑煙含有致癌重金屬如鎳等廢氣。而鋰電池佔地面積也很可觀。如以1.4 GW*5小時來估,需要2 MWh 的40呎貨櫃3,500 個。

 

2)四接案:預算1200 億、方案LNG儲槽+天然氣機組、使用年限數十年以上、如永安接收站1990完工,至今已經33年,應該還可以使用很久。其容量 2.6 GW*15 天。如發生意外,火災應該是小時級以內、儲槽一破裂天然氣很快氣化釋放到大氣中,而燃燒是主要是排放水蒸氣及二氧化碳等無害氣體。

 

除此之外,目前台灣風電及光電還沒有在任何一時間,滲透率超過100%,目前(2023-12-31 12:00)最高的時段佔比也只達35%。而電業法又規定綠電先行,也就是說台灣直到目前沒有棄風棄光的問題,這時鋰電池儲的能量會是協和的油電、北東電網外的氣電或台灣各區的煤電。如果用鋰電池在非尖峰時段用這些火力電力充滿,而在夜尖峰的時段放出,這一充一放間,電力損失10%,反而排碳係數比原始的火力電力來源(油電、氣電或煤電)又增加10%,加上每度鋰電池充放,不含電力台電就需要支付4.5 元。也就是說用鋰電池來解決夜尖峰電力不足的問題,又貴且汚染又嚴重,現在台灣還不是推動的時機點。且這鋰電池用10-20年就成了廢棄物,中間如發生火災,要燒數十天,且一直排出有毒廢氣。

 

而如深澳鋰電池案,如果儲的是基隆協和的油電,只是讓基隆污染更嚴重,還不如直接油改氣。而儲的是中南部的火力電力,只是更加劇中南電北送,不符合公平正義。

 

反之四接案,不但可以讓協和空汚排放減少72%,讓北部電力自給自足,不再中南電北送。而同時可以讓基隆港船舶重油改LNG,減少海洋船舶污染,讓基隆港海洋生態更豐富。讓外木山的油槽可以儘快除役,讓當地民眾可以免於油槽的威脅。且未來四接搭配基隆港可以作為氫能港,商機無窮。至於接收站造成滅港之論述其實是錯的。這由歐盟幾乎所有主要港口都設接收站,就知道港灣設接收站才是進步的港口。

 

※作者為國立中興大學環境工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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