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22日表決,二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條條文草案,公務人員可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累計年資,但年資採計的提繳費用須全額自付。(攝影:李昆翰)
立法院院會22日表決,二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條條文草案,公務人員可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累計年資,但年資採計的提繳費用須全額自付。
目前現行公務人員沒有採計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本次年改由考試院提案納入,並規劃可選擇全額自費,繼續撥繳保費與退撫基金,未來可併計退休、資遣或撫卹年資。國民黨團書記長王育敏等人提案,政府及公務人員各負擔一半;時代力量黨團則是提案要求由政府全額負擔,以鼓勵公務員多生小孩,解決國家少子化問題。民進黨團認為少子化問題與退休撫卹無關,最後仍以多數優勢通過由個人全額負擔。親民黨團提案由政府編列預算撥補,但皆未被採納。
民進黨團也針對本條提出附帶決議,行政、考試兩院應盡速提出各職類保險法相關修正案,未來不分職業類別之公、教、軍、勞等受僱者,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其原由受僱者自行繳納之保費,應改由政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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