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立院袞袞諸公,尤其反對黨風雨欲來,願先通過自律法否?(攝影:張哲偉)
新春伊始,國會開議在即,年前已沸然要改革國會的反對黨,有免職權,調察權,或國會特偵組之論,一時立委鴻圖大展,多了好幾根翅膀,當然擴權對大黨有利。惟立委參差不齊,水平各異,其野心動機玩法者一多,非民眾之福,亦傷憲法架構。如主張對行政人事有同意權免職權者,那麼只要非我利益族類,一年要罷免多少官員,動盪不安可以想見;又有調查權者,豈不搶走監院重要飯碗?對了,立院裡弄特偵組,何不加強監委職權,畢竟監委立場超然性大於立委群裡黨派互鬥的不超然,由監委來懲戒無格違法犯紀立委,是比立委懲戒立委強吧?總之,立委們,尤其想浩浩蕩蕩改革國會的反對黨,請先成立「立委自律法」,以昭公信,以便大幅減少立委擴權圖利自己的司馬昭路人皆知之心,其內容大略如下:
一、立委曾經判刑有前科入獄者,除了拘役與罰鍰除外,皆不得為召委。
二、立委有罵粗話者,停權一個月不得入立院行使職權。
三、立委先動手打人者,無人傷則停權三個月,有人傷停權半年。
四、立委丟擲穢物如豬血或動物身體部分或其他妨害公眾衛生物品或釋放妨害議場氣體者,皆停權三月。
讀者諸君想想,以上要求都僅基本行為能力,一,避立院全武行,二,讓進出立院者不用擔心躺著出來,三,也提高立院議事效率與水平,不要粗言粗語粗行教壞少年子弟破壞社會風氣,濫用免責權之至,唯有此自律安定基礎落實,再談立各種法,雖然明明是擴權碰撞行政權監察權司法權,非改革,但我們民主大眾也只好先忍耐了。
新春伊始,立院袞袞諸公,尤其反對黨風雨欲來,願先通過自律法否?選前民眾眼睛或不雪亮,選後可是雪亮啊,嗚呼亮哉!
※作者為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