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15日)表示,年代旅遊相當不負責任,會要求觀光署重罰。(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台灣292名旅客春節期間,參加越南富國島5天4夜遭丟包事件,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15日)受訪時表示,年代旅遊相當不負責任,與地接社紛爭連帶影響旅客,會要求觀光署重罰,同時,依調查結果每團最重可開罰1至5萬元,並停業3個月。
王國材進一步指出,根據「旅行業管理規則」49條規定,旅行業出團前要辦好簽證 機票與住宿,但年代旅遊幾乎都沒做好,因此,會依照「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發展觀光條例」處罰,可處1到5萬。另外,依《消費者保護法》36、38條,最重可以要求停業3個月。
針對富國島一事,王國材今天在行政院新春團拜受訪表示,該事件就是年代旅遊在遊程沒有事先安排好,導致很多旅客在國外的旅遊行程中斷,已要求觀光署對該旅行社重罰,交通部會嚴格處理,還給民眾一個的公告。
王國材還提到,這起事件還在進行調查,牽涉到年代旅遊與4個地接社關係,會盡速處理。王國材表示,已特別跟品保協會聯絡,就民眾求償給予協助,今天就會開始處理。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今早也召開記者會。協會秘書長吳美惠指出,通常旅行社出發前就要給地接社部分費用,部分尾款後續再繳納完畢。吳美惠還說,若旅客是基於脅迫,不得已簽切結書的情況,並付出額外費用,在法律上可能站不住腳。
吳美惠提醒,不管有無簽下切結書,不會影響消費者權益,提醒保留當時的簽單收據要保留,申訴時一併檢附影本,對旅客權益不會有任何影響。
協會也提到,依該協會章程,若會員有重大違規的時候,會將該業者「出會」,等同去除品保協會資格;如果無該資格,觀光署將會限期繳納保證金,未繳的話就會撤銷其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