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島丟包案導致292台人無法依原訂行程返台,觀光署預計下午3點出面說明。。(取自年代旅遊-海島第一品牌臉書)
台灣292名旅客春節期間前往越南富國島旅遊,卻再當地遭丟包引發爭議,交通部原預計最慢下周裁處業者年代旅遊,但該業者今天(16日)又有一團16人的旅行團出發前往富國島,因未付錢也沒有地接社願意接,交通部觀光署稍早緊急要求不可出團今下午也宣布依照《消費者保護法》,對年代旅遊裁處勒令停業處分,已報名旅客可退團或轉團。
年代旅遊(美加國際旅行社)越南富國島旅行,因款項糾紛造成上百名旅客被丟包,日前已全數返台,但今天又有一團16人要出發富國島,同樣也發生沒付錢給地接社的狀況,交通部觀光署緊急叫停,要求今天不可出團。
年代旅遊和越南WInnER國際旅行社先前因款項糾紛,導致數百位旅客被丟包在富國島,所幸日前已全數順利返台。交通部觀光署今天上午表示,最快今天會做出裁處,要求年代旅遊停業3個月。
越南WInnER旅行社總經理唐凱今天表示,觀光署因多次聯繫不到年代旅遊總經理林大鈞,因此觀光署指示年代旅遊員工,把今天、20日、24日所有富國島出團旅客,全數停止出團。
觀光署也告知年代旅遊員工,年代旅遊會全額退款,並會遵照旅遊定型化契約任何補償條文,且客人已在機場,所有動作需在30分鐘內完成。
對於是否因聯繫不上林大鈞,因此要求暫停出團,觀光署回應,林大鈞沒有失聯,今天下午年代旅遊有一團16人要出發前往富國島,但經查年代旅遊沒有付錢給地接社,而地接社也沒有意願接團,因此要求今天這一團不可出團。
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於本(113)年春節期間發生越南富國島事件影響旅客消費權益,觀光署分別於2月13日及15日指派稽查人員前往該旅行社進行查處,發現該公司財務業務異常,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餘元,且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因地接社未予接待致旅客權益受損,該公司積欠團費,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且損害旅客權益。
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之情事發生及擴大,維護交易安全。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處分美加國際旅行社自即日(2月16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另該旅行社行為涉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刻正就該公司2月9日及10日出發之越南富國島各團違規情事蒐集及檢視具體事證,另依發展觀光條例速裁處各團違規情事。
有關該公司招攬未出團旅客部分,已構成給付不能,原預訂於本(16)日以後出發之旅客,旅客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請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與美加國際旅行社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
本案涉及消費爭議部分,包含已出發發生爭議之旅客或尚未出發之旅客,觀光署已請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品保協會已於2月15日開始接受申訴,申訴電話:(02)2599-5088,網址:https://www.travel.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