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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甲88槍擊案】「紅龜」洪政軍判10年 槍手孔祥志判8年、王文宗判6月

上報快訊/胡玟惠 2024年02月20日 22:20:00
台南地院今天下午宣判,槍擊案策畫者洪政軍判10年、槍手孔祥志判8年,王文宗判6月。(資料照片/翻攝照片)

台南地院今天下午宣判,槍擊案策畫者洪政軍判10年、槍手孔祥志判8年,王文宗判6月。(資料照片/翻攝照片)

台南市學甲區2022年大選前夕遭人連開88槍,檢警起初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紅龜」洪政軍、槍手孔祥志、以及資助2人逃往中國藏匿的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等8人。除孔全部認罪外,洪、王僅認藏匿人犯罪嫌,台南地院今天(20日)下午宣判,策畫者洪政軍判10年、槍手孔祥志判8年,王文宗判6月。南檢指出,將會上訴。

 

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轉賣一處位於學甲的工廠,遭人持衝鋒槍連開58槍;而前台南市議員謝財旺位於學甲的服務處,同一晚也被連開30槍。檢警事後展開調查,發現原與謝財旺、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私交甚篤的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因與2人關係生變,於是找來綽號「紅龜」的洪政軍、「槍手」孔祥志等人開槍,之後更協助2人逃往中國,並安排藏匿處。

 

此案經8個月審理,雖然於去年辯論終結,但因相關卷證複雜,且洪政軍、孔祥志、王文宗外,同列被告李奇漢、郭建彰、楊展華、謝俊誠、蔡金郎等人數眾多,擇定今宣判。

 

針對外界關切槍枝問題,孔祥志於去年2月間聲押庭、借訊時,他表示不知做案用衝鋒槍型號,且事後辯稱開槍為PCC衝鋒槍,而非MP5衝鋒槍,檢方認為並不可採。不過依孔扣押手機內甲槍照片及謝手機內拍攝丙槍照片,經鑑定人鑑定2槍有6處特徵一致,應是同一槍枝。

 

洪政軍則是承認藏匿人犯,並表示,當時協助孔逃往大陸,事後感到自責,希望法官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至於其他案情,他並不知情,請法官還他清白。王文宗律師表示,王當時被動接受洪的聯絡,與洪、孔在大陸見面,泡茶、吃飯出自於禮儀,王並沒有資助洪、孔兩人。孔祥志的律師也以孔對槍砲、恐嚇危安及偽造特種文書等均坦承犯行,請求法官酌情從輕量刑。

 

檢方指出,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台南前市議員謝財旺、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3人私下關係良好,不過在上屆議長選舉,謝接受郭所託,票投民進黨邱莉莉,背棄與王的承諾,兩方因而交惡。

 

王文宗、洪政軍邀集楊展華、孔祥志、李奇漢、郭建彰、謝俊誠及蔡金郎等人,並由孔祥志擔任槍手。謝俊誠等人北上新北取得槍彈後,便連夜趕回學甲,並由謝先攜返其學甲區家中藏放,前年8月間將槍彈轉交與槍手孔祥志。

 

 

然而,洪、孔去年11月12日清晨由不詳共犯接應後,搭船偷渡至中國福建沿岸,再由中國人接應,並將其安排居住在福建泉州住宅內。王文宗得知洪、孔已偷渡成功,則二度前往大陸,並均下榻在泉州酒店,且王應洪的請求,以其名義在當地申辦手機、微信支付,資助兩人日常開銷。

 

台南地院宣判,洪政軍共同犯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罪處9年6月,另因共同犯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處有期徒刑8月;孔祥志共同犯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罪,處有期徒刑8年;王文宗犯使犯人隱避罪,處有期徒刑6月,郭建彰犯使犯人隱避罪處5月,謝俊誠、蔡金郎、李奇漢均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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