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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警打獵中彈找嘸兇手 重返現場「2詭異巧合」讓兇手認罪

上報快訊/袁維駿 2024年02月21日 18:00:00
南投縣埔里分局謝姓警員18日上山打獵,卻遭同行友人不慎擦槍走火誤傷。示意圖。(取自freepik)

南投縣埔里分局謝姓警員18日上山打獵,卻遭同行友人不慎擦槍走火誤傷。示意圖。(取自freepik)

南投縣埔里分局謝姓警員,本月18日與范姓表哥、詹氏兄弟上山打獵卻意外中彈身亡。檢警20日將范男帶回現場勘驗,不料,謝男生前遺留在友人車上的頭燈突然閃爍,刻意丟棄的竹簍也被民眾找到,令范男承受不住心理壓力,最終承認3人串供滅證,坦承詹兄因跌到不慎開槍誤擊謝男,檢警今天(21日)訊後依殺人、違反《槍砲彈藥條例》等送辦。

 

據悉,檢警偵辦時質疑范男說詞反覆,昨天帶上范男二度入山勘驗,模擬事發經過,范男起初辯稱,當晚他和表弟及詹氏兄弟上山打獵,詹氏兄弟提早離開去抓溪蝦,自己沒有帶獵槍和表弟分開走,不久聽到槍聲返回查看,就看到表弟倒地,臉部有血跡,懷疑有可能是獵槍膛炸。

 

昨天二度勘驗起初並無特別收穫,直至謝男的警友站友人為上廁所,走到旁邊山溝時,意外發現下方有一個竹簍被枯枝遮蓋,仔細查看竟是謝男帶上山的竹簍,裡面還有飛鼠獵物和死者的礦泉水,范男眼見無法隱瞞,只好全部招供。

 

范男坦承,當晚一行人上山打獵,行進間詹兄不慎跌到,導致槍枝擦槍走火打死走在前方的謝男,為掩蓋事實,3人協議串供滅證;事後詹兄眼看無力回天也招供,是自己跌倒才誤擊謝男,檢警訊後依殺人、違反《槍砲彈藥條例》等將3人送辦。

 

此外,據現場人員指出,謝員生前經常搭其友人的車上山,車上遺留了1副頭燈,該友人昨天協助人員載運,在車輛靠近案發現場時,頭燈在無人觸碰的情況下自行閃爍,讓車上的人嚇壞,詭異巧合最終也造成范男心理壓力,瓦解其心房供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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