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郭台銘總統連署案,國民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屏檢依違反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周典論。(合成畫面/陳愷巨攝、周典論臉書)
去年,因涉郭台銘總統連署案,因國民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遭羈押禁見,屏檢偵辦後依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周典論,潮州鎮長周品全則獲緩起訴;屏檢表示,議長周典論涉嫌出資500萬元交付給潮州鎮長周品全、鎮長司機陳男,以每分連署書500元對價,要兩人搜集連署書,像「老鼠會方式拉人連署」。屏檢依違反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周典論,周否認犯行,建議法院從重量刑。鎮長周品全等四人緩起訴處分,分別向公庫支付50萬到10萬元
此外,移審屏東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周典論否認郭台銘提供資金。法官認為,周典論否認犯行,有勾串、滅證之風險,裁定續押禁見3個月。
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因過去曾幫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多次站台,被外界視為挺郭派,去年檢調至周住處搜索,周本人與女兒也被約談,檢方複訊後,認為周典論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連署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必要,訊後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之後,周典論遭地院以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連署行賄罪裁定羈押禁見,女兒周孟蓉則諭知50萬元交保。
周典論因不服裁定,向高雄高分院提起抗告,要求撤銷原裁定放人。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裁定抗告駁回,不可再抗告。
根據起訴書指出,周典論為求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能順利通過門檻,去年9月1日晚上11點,在新園鄉住處交付150萬元給周品全,當月中旬晚上9點多再交付350萬元給周品全及陳姓秘書,同時,叮囑要以「老鼠會方式拉人、給錢」發放給連署人,每份連署書500元。
根據屏檢調查,周典論陸續交付500萬元中,周品全保管其中50萬元,450萬元交給陳姓秘書,然後,再拿10萬元做負責處理連署的相關費用。
去年10月,陳姓秘書要求某宮廟黃姓堂主成立連署站,以每份500元代價搜集連署書,黃姓堂主夫妻允諾後,再以每份200元連署書向多人邀集連署。
屏檢說,周典論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交付賄賂而使人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而其以金錢影響連署及選舉結果之行徑實非足取,且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悟之意,建請從重量刑。
至於,周品全、陳姓秘書、黃姓堂主夫妻等4人,坦承犯行,認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緩起訴期間3年,並別向公庫支付50萬到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