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工程師利用程式搶王心凌等台韓藝人演唱會門票,之後吐回緩起訴1年所得,新北檢裁定緩起訴1年,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一名台大資工研究所畢業的周姓電腦工程師,利用自行撰寫的程式,在社群軟體成立搶票工作室,3個月內,成功搶票152張並加價轉售獲利27萬9000元。刑事局去年9月逮捕後,周男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新北地檢署今天(21日)做出1年緩起訴,並命他向公庫支付20萬元。該起案件,也成為《文創法》修法後,首次查獲黃牛用程式搶票事件。
為打擊活躍於藝文活動的黃牛,法務部與文化部今年6月2日共推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正式上路,規定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按票券張數,處票面金額或定價10至50倍罰鍰。
此外,若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當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百萬元以下罰金。
檢警調查,周男本業為電腦工程師,2019年起,在臉書成立「輕鬆購工作室」,專門幫忙代購演唱會門票,民眾僅需要將想購買的演唱會門票場次、區域、張數、匯款代購費至周男的銀行帳戶,每張票收費1000至3000元不等,最高來到8000元,吸引不少民眾委託代購。
檢警發現,自6月2日《文創法》修法上路後,不到3個月,周男仍透過工作室替客戶搶票,包含搶到韓星太妍、(G)I-DLE,台灣藝人伍佰、王心凌、徐佳瑩等國內外藝人演唱會門票,總共152張,從中獲利27萬9000元。
新北檢去年8月拘提周男到案說明,訊後予以請回;檢方考量周男素行尚佳且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並繳回全數犯罪所得,今天予以緩起訴1年,並命他向公庫支付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