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著CP小艇出勤捉走私、捍衛海疆的海巡隊員是中華民國的海巡,不是民進黨的海巡。圖為先前海巡執法狀況。(圖片摘自海委會網站)
在討論中國快艇翻覆二死事件孰對孰錯之前,應該先確認一項前提:這是一艘「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的「三無」船舶。過去5年來,我方海巡驅離中國非法越界漁船6600多艘、扣留176艘,其中有三成五就是屬於這種「三無」船舶。這些「三無」船隻出入金門海域,讓漁民不勝其擾,多希望我方海巡能強力執法。不僅如此,在兩岸共同執法時,對岸也多次要求我方能加強取締這些非法船隻;光是去年12月,中國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就銷毀了20艘三無船舶。中共官方表示,三無船舶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嚴令禁止」從事漁業生產作業。
這次出事的4名所謂的「漁工」裡,有兩個貴州人,兩個四川人,其實很不像漁民;他們開的是安全性極低的高速快艇,怎麼看都不像是要打漁,倒是販毒走私偷渡的人常用這樣的快速小船。生還者在金門地檢署偵訊時乖得很,宣稱對我方海巡執法沒意見(這部分有錄影存證),「謝謝(金門)幫忙」。沒想到回到中國立刻改口翻供:「他們(海巡)衝著我們來,把我們頂翻掉」、「我們對他們(台灣漁民)很好,這次他們(台灣海巡)對我們這樣,太失望了!」
現在討論這件翻覆事件之時,多跳過這艘快艇本身早已違法的事實,卻掐頭去尾反過來指控我方海巡「草菅人命」、「隱匿事實」。事實上。這艘快艇不僅自始違法,它還闖進我方海域蛇行拒檢,這就如同一輛沒有行照駕照的駕駛開著一輛沒有車牌的車子在大街上亂奔亂竄。碰到這樣的車,一般人會希望警察怎麼做?當警察在追緝過程無可免地碰撞車輛造成歹徒傷亡的時候,你會怪罪執法的警察?犯罪的歹徒?還是縱放無照駕駛的歹徒家長?
如果你在台灣是個一向支持警察嚴正執法的良民,有什麼理由不支持海巡隊員在面對侵擾我方海域的違法船隻時堅定執法?而當執法過程發生人命損傷的憾事之餘,有誰會先不分青紅皂白地指責執法人員「過度執法」、「意圖遮掩」?海巡執法過程沒有全程攝錄影是事實,其中最可能的理由情況緊急來不及攝影,另一個可能性是經費有限沒在小型艇配備自動錄影設備,此當為後事之師。但許多人指控海巡署沒錄影就是隱匿說謊,那也試問,在這件查緝走私越界的個案裡,從海委會到海巡署的官員到底是要隱匿什麼?要為誰隱匿?隱匿對他們有什麼好處?
因著這次不幸身事件,中共順勢拉高兩岸衝突,先是由國台辦放話指控台灣「暴力執法」,接著否認金廈之間有所謂禁限制水域,甚至有金門旅遊船遭中國海警登船檢查,這是典型的灰色地帶衝突,不但是藉勢藉端侵蝕台灣官方管轄權,還想在520之前趁機施壓賴清德。如果我方還默不作聲,那不就是默認整片金門外海都由中國海警來管?那下一回,當它來到馬祖、澎湖,甚至台灣外海時,台灣又當如何?值此之際,居然還有台灣人隨著國台辦指控海巡署「隱匿真相」,「造成兩岸緊張」,要求「管碧玲負起政治責任」,無異是在地協力者配合對岸口徑,想從根底上刨除我方海巡執法的正當性。
駕著CP小艇出勤捉走私、捍衛海疆的海巡隊員是中華民國的海巡,不是民進黨的海巡;以為攻擊這件海巡執法事件可以鬥倒民進黨,但其實鬥倒的對象是中華民國的邊境執法。身為台灣人,不信自己的執法人員與地檢署的偵訊,卻相信越境違法犯嫌的片面之詞,甚至跟著國台辦說法起舞,正是被政治鬥爭給鬼遮眼了。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